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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1-30 11:45:44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为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壮大我市建筑业,表彰一批业绩突出的建筑业企业,根据《阜阳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若干措施》《关于印发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企业须符合《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办法》规定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条件。

(二)参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1.在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中查询有失信行为且未进行信用修复的;2.2023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材料

1.《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表》1份;

2.《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注册人员官网截图、税收完税证明、奖励表彰文件、社会救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材料经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阜阳建设大厦10楼建筑业发展科,2161652)。申报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申报标准和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参评资格。材料一经报送,不得再进行增、删、修改,但可对已报送材料进行补充说明。

四、纪律要求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的,一经查实,停止其参与评选或取消其荣誉称号,全市通报,取消该企业下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附件:1.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表

2.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

阜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

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

申 报 表

年度

申报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值情况

(万元)

年产值:

税务情况

(万元)

年营业税:

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次申报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是真实的。如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意接受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企 业 人 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级别

注册证书编号

1

2

企 业 获 奖 情 况

序号

奖项

获奖时间

1

2

企 业 简 介

企业概况,在产值税收、质量安全、市场拓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科技创新、企业信用、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党团建设、社会责任等方面简介。

备注:可另行附页。

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2

阜阳市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分表

评分内容

分值

(满分100分)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备注

企业资质

10分

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10分)

以企业最高等级资质为准

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8分)

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6分)

专业承包壹级资质(7分)

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下(4分)

注册人员

10分

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的(1分/个)

同一人员具有多种执业资格的,以最高分计,不重复累加;

本项满分10分。

企业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人员的(0.5分/个)

建筑业产值

25分

企业申报年度完成产值3000万元及以下的得1分;300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000万元加1分。

以企业报建设主管部门的申报年度建筑业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本项满分25分

企业税收

25分

企业申报年度缴纳税收50万元及以下的得1分;5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0万元加1分。

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为准;

本项满分25分

奖励表彰

25分

近四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5分/个)

获奖工程参建单位按50%分值计分;

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或同一等级不同类别奖项的,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根据企业提供的附件材料打分;

本项满分25分

近四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3分/个)

近三年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2分/个)

近三年获得省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表彰(1.5分/个)

近三年获得市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表彰(1分/个)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表彰(2分/个)

近三年获得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1.5分/个)

近三年获得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表彰(1分/个)

近四年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5分/个)

近四年编制省部级工法(2分/个)

近四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5分/个)

近三年获得省级技术中心评比表彰(1.5分/个)

社会救助

5分

上一年度在市内参加各类社会救助活动,捐助1万元以下得1分;1万元及以上,每多1万元加1分。

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打分;

本项满分5分

附件:关于评选2023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的通知.docx [345.6 KB]

 

原文地址:https://cxjsj.fy.gov.cn/content/detail/65b36458886688c5608b4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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