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厦门市住建局关于征集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2-13 20:00:50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组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从事勘察、设计、BIM、全过程工程咨询行业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和掌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除外)。

(四)申报类别包括勘察、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暖通、电气)、道路、桥梁、BIM、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申报各类别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勘察类:从事工程勘察相关工作满15年,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已经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工试验检查专家还需从事土工试验工作10年以上,掌握贯标体系文件要求。

2.建筑类: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要从事建筑设计相关工作满15年,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最高等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职业资格的专业)。

3.市政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等专业,从事相关工作满15年,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最高等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职业资格的专业);其中桥梁专业需主持过大型桥梁设计项目不少于3项。

4.建筑信息模型(BIM)类:从事BIM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且主持过3项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BIM技术应用,并获得过全国或省级(含学会、协会)BIM技术应用二等奖以上荣誉。

5.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从事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已经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项。

三、申报程序

专家入库坚持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住房和建设局审核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填写《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1),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自行审核并推荐专家人选,填写《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申报单位汇总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向市住房和建设局申报。

(三)部门审核: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选逐一进行筛选、审核。

(四)网上公示:对通过审核的拟入库专家人选,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审定发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住房和建设局正式发布专家入库人员名单。

因工作需要,市住房和建设局可以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审核通过后入库。

四、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变更情况适时更新。入库专家如发生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等重要变动情况,所在单位或专家个人应及时与市住房和建设局联系,报送变更申报表(详见附件3),以便更新信息。

对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专家,将被认定不具备专家资格,市住房和建设局将其依规清退出专家库:

(一)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

(二)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

(四)参与检查或专家评审、评选期间及前后发生影响“公开、公平、公正”、泄密或其他不当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或明知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却不及时提出申请回避的;

(六)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在检查、评审中收受检查对象财物或好处的;

(七)连续三次拒绝工作安排,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八)被举报存在不适合担任专家工作的情况、且经查证属实的;

(九)被依法依规责令停止或吊销注册执业证书的。

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等激励措施。

七、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专家库专家的推荐工作。申请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及所在单位,填报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勘察设计(消防审验)处报送书面申请(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504室,电话:2220544)。

(二)申请人或其所在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入库。

附件:1.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申报表

2.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申报单位汇总表

3.厦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变更申报表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下载:厦住建勘设〔2024〕2号 附件.doc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2/t20240205_2814240.htm

今日热榜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