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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建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2-27 19:55:10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 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补助市县)

十二、2024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分析表

第一部分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全市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三)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指导监督工程标准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四)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重点镇、乡村风貌提升、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五)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实行施工图联合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拟订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房产资金、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及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制定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标准。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

(九)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制订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并指导、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机构及其从业行为。

(十)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旧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消防设计、验收政策法规、技术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科技、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改革等工作。

(十四)承担全市住房制度改革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15个科室包括:办公室、综合审批科、建设工程与消防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改与住房保障科、政策法规与信访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项目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办公室、“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处中心。

纳入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防城港市住房和保障中心

2、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3、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

4、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5、防城港市城乡风貌改造中心

6、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

7、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三、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局机关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行政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防城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事业单位:防城港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防城港市住房和保障中心、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防城港市城乡风貌改造中心、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

局机关本级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审批科、建设工程与消防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科、房改与住房保障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与信访科、计划财务科共10个职能科室。

临时机构:项目办、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办公室 、“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处中心。

第二部分: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为 3,187.14 万元,同比减少1,704.33 万元,下降34.84%。收入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为 3,17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0万元。支出总预算为 3,187.14 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为 3,187.14 万元,同比减少1,704.33 万元,下降34.8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77.14万元,同比增加241.89万元,增长8.24%,主要是我局二层机构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故收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万元,与上年持平;结转结余0,比上年减少1946.23万元,主要2023年有以前年度延续下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24年无结转。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 3,1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06.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7%,同比增加141.47万元,增长10.36%;项目支出预算168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3%,同比减少 1,845.79 万元,下降52.34%。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局二层机构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2024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增加19.75万元,增长12.44%,主要为我局二层机构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增加5.23万元,增长7.04%。

3.城乡社区支出2796.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75%,同比减少92.21万元,下降3.19%。

4.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减少1637.1万元,下降92.51%,主要2024年无结转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506.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27%,同比增加141.47万元,增长10.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61.8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39%,同比增加141.05万元,增长11.55%,主要我局二层机构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故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0.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4%,同比增加4.83万元,增长3.5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7%,同比减少0.05万元,下降1.2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680.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73%,同比减少 1,845.79 万元,下降52.3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05%,同比增加15.94万元,增长85.84%,主要我局二层机构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自收自支单位转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该单位的收支纳入部门预算,故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88.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4.56%,同比减少255.34万元,下降13.84%,主要原因为2024年无结转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1%,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费用。

资本性支出预算55.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30%,同比减少639.66万元,下降92.03%。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无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结转。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 3,187.14 万元,同比减少1,704.33 万元,下降34.84%。收入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为 3,17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0万元。支出总预算为 3,187.14 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9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46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7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6.71万元,项目支出1670.4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92万元,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170.42%。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该类款项支出用于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同比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176.61万元,同比增加19.33万元,增长12.2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该类款项支出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同比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为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1.56万元,同比减少7.52万元,下降39.4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同比减少的原因是局机关人员调动,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医疗缴费降低。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28.44万元,同比增加10.74万元,增长60.68%。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为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39.5万元,同比增加2.18万元,增长5.8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该类款项支出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9.71万元,同比减少40.09万元,下降12.54%。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经费下降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项目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808.34万元,同比增加1.62万元,增长0.20%。该类款项支出主要用于局及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住建工作任务发生的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481.48万元,同比增加48.43万元,增长11.18%。该类款项支出用于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项)2024年预算数511.89万元,同比增加61.58万元,增长13.68%。该类款项支出用于局本级及市住保中心关于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309.37万元,同比增加106.8万元,增长52.72%。该类款项支出主要用于局及局属二层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为全额预算单位,业务经费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395.86万元,同比增加24.07万元,增长6.47%。该类款项支出用于局本级、质安站、白蚁中心开展业务活动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造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32.46万元,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2.29%,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7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长的原因是增加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为全额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06.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65.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13万元,比2023年预算12.78万元(2023年初预算为9.78万元,年中预算调整增加了3万元)减少了0.65万元,下降5.09%。具体明细如下:

1.2024年的出国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由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

2.2023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08万元,由于疫情放开,单位业务正常开展,因此住建局本级年中预算调整增加3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合计为7.08万元,2024年预算7万元,同比减少0.08万元,下降1.13%,主要用于: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3万元,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10%,主要为白蚁中心用于市内执行公务、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7.97万元,同比减少3.01万元,下降27.41%;培训费2024年预算为10.6万元,同比减少2.6万元,下降1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两费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共计1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建设管理工作经费,完成特色小镇、传统村落、乡改镇、乡土特色、及村屯公共照明、屯内道路硬化等工作任务。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342.32万元,同比增加22.07万元,增长6.89%。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140.54万元。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2.8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7.7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无保留的公务用车。本局属事业单位防城港市白蚁防治中心核定车辆编制4 辆,现实际拥有车辆4辆(中型特殊车辆2辆、面包车1辆、皮卡车1辆),其中:白蚁预防施工作业用车2辆、房屋白蚁复查灭治业务用车2辆。

(四)结算补助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结算补助支出50.95万元,为市本级配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9.95万元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经费1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体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68个,预算资金1680.4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2个,预算资金50.9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费,预算资金31.3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有计划地开展全市的建筑监督抽测工作,有效保证工程质量,设1条数量指标:质量监督抽测次数=1次;设1条质量指标:检查整改率(≥90%);设1条时效指标:整改完成时间(年底完成);设1条成本指标:支出成本(≤31.37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有效保证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较为有效);设1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新建房屋十五年复查费”,预算资金25.0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根据新建房屋使用年限及白蚁侵害程度,争取通过回访复查的方式提高工程质量,以有效掌握我市白蚁防治现状,排除白蚁复发危害。设1条数量指标:我市年复查房屋面积数(≤1300万平方);设1条质量指标:白蚁防治覆盖率(≥95%);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设1条成本指标:2024年复查经费(≤250700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确保房屋白蚁防治安全(≥90%);设1条满意度指标:业主对白蚁防治工作的满意程度(≥95%)。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补助市县)

十二、2024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分析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文件下载:

附件1: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zfxxgk/fdzdgknr/czxx/t179989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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