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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4-08 20:15:02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郊高新区住房建设局、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住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了《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7日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廊坊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廊坊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市进行工商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照不低于15%比例进行抽查,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不低于50%比例进行抽查。同时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上一年度经整改合格、不按时完成企业年报月报等重点监管企业列入此次重点核查范围。

二、检查依据

(一)市住建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计划;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5年修订版);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

(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124号);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现场管理的通知》(冀建市〔2010〕5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工〔2017〕62号)

三、检查内容

(一)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情况主要核查现有技术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现有技术装备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

(二)工程监理企业。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情况主要核查现有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特别是企业技术负责人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

(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和工作质量。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情况主要核查现有技术人员条件、数量等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现有技术装备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限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4月30日)。各建筑业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组织好辖区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二)市级检查阶段(5月1日-12月31日)。市住建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采取网上核查基本资料、现场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检查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公开通报检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致力于优化行政执法环境,在“企业宁静日”期间,除因重大紧迫执法任务等特殊情形,原则上不再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切实为企业卸下“迎检”重负,让企业全身心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质量。各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和检查程序、标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三)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层级督导。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不合格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拒不改正的,移交省级许可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四)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意识。各企业作为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业操守。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及时整改,严禁走过场。同时,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tongzhigonggaozwgk/1774997124107685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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