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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等级划分标准

来源 2021-12-07 13:48:10

城市划分标准道路指供各种车辆(无轨)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道路包含众多种类,性质功能等均有不同,因此无法用一个标准对所有道路进行等级划分。为此各国一般均先划分道路种类,后针对各类道路的技术标准划分等级。城市道路等级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

 

一、分类

 

城市道路是指在城市范围内具有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根据道路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

 

(一)快速路

 

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是用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辆分开,供汽车专用,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联系主要的对外出路,负担城市主要客、货运交通,有较高车速和大的通行能力。

 

(二)主干路

 

城市道路网的骨架,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机场和车站等额货运中心,承担着城市主要交通任务的交通干道。主干路沿线两侧不宜修建过多的行人和车辆入口,否则会降低车速。

 

(三)次干路

 

市区内普通的交通干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作用,分担主干路的交通负荷。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并应设停车场。

 

(四)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为解决局部地区的交通而设置,以服务功能为主。部分主要支路可设公共交通线路或自行车专用道,支路上不宜有过境交通。

 

二、等级划分

 

根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对于道路的红线宽度并没有作强制性要求,仅对道路的路幅要求、横断面组成及各功能带最小宽度进行了要求。

 

(一)快速路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也称汽车专用道)。快速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100km/h。

 

(二)主干路

 

连接城市各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主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40-60km/h。

 

(三)次干路

 

承担主干路与各分区间的交通集散作用,兼有服务功能。次干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30-50km/h。

 

(四)支路

 

次干路与街坊路(小区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支路的设计行车速度为20-4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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