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除了繁荣的商业活动外,各项技术应用也是非常发达的。对于现在的建筑,先进的智能化发展也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同时为使用者的安全带来更多的保障。在这其中,火灾报警、全面监控还有通讯办公等智能化都是对于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的保障。
总则
为了适应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需要,特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智能建筑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智能建筑工程设计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各项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规程。
本标准根据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智能建筑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中甲级适用于配置智能化系统标准高而齐全的建筑中;乙级适用于配置基本智能化系统而综合型较强的建筑中;丙级适用于配置部分主要智能化系统,并有发展和扩充需要的建筑中。
智能建筑工程设计中,应坚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对集成的各子系统应实行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对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应符合标准化、开放性的要求,并具有可扩性和灵活性。
信息通信
一、一般规定
信息通信设备系统应能为建筑物的拥有者(管理者)及建筑物内的各个租用者提供最快和最有效的信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系统可具有对于来自建筑物内外的各种不同的信息予以收集、处理、存贮、传输、检索和提供决策支持的能力。
二、设计要素
(一)程控交换机系统应根据用户的需求,设置相应容量(门数)的系统设备
程控交换机系统可以是大楼专用的用户小交换机,也可以是市内电话网中的一个端局、支局或能实现数模转换的用户电路终端设备等。用户小交换机系统应采用数字式,应具有电脑话务员服务功能、分租用户服务功能、电子号码簿服务功能、直接拨入或拨出服务功能、自动计费功能等。还应根据用户需要,配有光缆接口、ISDN接口、X·25接口、卫星通信接口、数据通信接口(异步及同步)等通信接口。
(二)话音信箱、电子信箱、语音应答(声讯服务)、可视图文(视讯服务)系统
1、话音信箱系统具有使外来话音存贮,并使话音信箱的用户通过信箱密码来提取留言的功能。
2、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系统具有存贮及提取文本、传真、电传等邮件的功能。
3、语音应答(声讯服务)系统具有被询问有关信息并及时应答服务的功能。
4、可视图文(视讯服务)系统具有通过专用终端或微机终端来检索数据库中动态图文信息的功能。
5、微小区域(建筑物内)无绳通信(电话)系统具有当通话者(主叫或被叫)不在其办公室而在微小区域其它地方时,可通过本系统来进行双向通信。
6、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系统可通过具有视频压缩技术的设备向使用者显示近处或远处可观察的图像并进行同步通话。
7、卫星通信系统应具有向使用者提供图像、数据通信的功能。
8、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具有向使用者集中提供本地的电视节目和建筑物内闭路(自制)电视节目以及连通卫星通信系统向使用者提供国内、外不加密或加密的电视节目和加密的数据信息。
9、公共广播传呼系统应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等处,提供优雅舒适的开、闭路多音源信号节目以及公共的传呼信息,并与紧急广播系统结合一起,遇事故时,进行紧急播音传呼。
(三)建筑物内信息管理系统
1、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应具有物业管理子系统、综合服务管理子系统、共用信息库管理子系统。
2、物业管理子系统应具有建筑物内各类设施资料管理、各类设施运行状况及维护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