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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09-08 21: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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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区、园区住建局、人社局,局属各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3〕14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省住建厅、人社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要求的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方面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必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

二、申报要求

(一)准确把握申报工作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函〔2021〕288号)的要求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业绩材料。各有关单位、各级审核部门应对照标准条件和申报时间、业绩材料和论文等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报送工作。

(二)关于任职、聘任和考核年限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三)关于取得职业资格人员申报职称。根据《安徽省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皖人社发〔2017〕72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按对应的相应专业和层级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四)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省、市有关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9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60个专业课学时,30个公需课学时),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必须完成一个任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期内所需学时)。

(五)如实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提交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将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要严格审查,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各级审核部门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的要求,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核关,并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审查确认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

(七)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申报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本人撰写的论文进行命题,测试申报人所从事专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答辩合格(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

(八)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个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九)规范补(换)发职称证书。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对持有我省纸质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故遗失、损坏证书的,可按相关程序申请补换发职称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提交发证机关审批,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2023年,马鞍山市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属地及隶属关系逐级实行分级审核。

(一)网上材料申报

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资讯中 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 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进入登录页面。

(二)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1、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按照职称申报平台可供选择 的专业,谨慎选择申报专业。

2、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 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业绩、论文等申报材料。

3、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其中,对提供的业绩、论文等应是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重点是近一个任期来的情况。论文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今年提交的论文不再要求三网检索,但应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可上传权威机构的检测查重报告,并对报告中本人姓名、查重率等关键信息作明显标注,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参考。凡上传的业绩和论文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单位审核盖章。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4、网上申报及网上审核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28日,用人单位及辖区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程序

1、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在线审查申报人材料,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经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公示证明》等材料;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工程师评审时,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逐级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 ,务必按照职责权限,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相关证件进行逐级审核。

(四)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 初审合格报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市房产大厦803)。

报送的纸质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此表由平台导出,A4纸正反两面打印)1份。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中级及破格申报人员面试费为100元/人。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55-2322589

2023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484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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