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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关于《云南省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报告》的整改报告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0-19 15:59:09

昆明市审计局: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报告》,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研究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开展了相关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于2023年8月7日收到昆明市审计局《关于昆明市新冠肺炎方舱医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报告》(昆审报[2023] 51号),针对审计报告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服务中心”)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由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丁坤同志牵头并作为整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配合,制定整改方案,梳理相关资料,做好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445,909.30元

存在问题:本次审计对5栋、6栋、卫生通过区、室外工程等项目进行了抽审,主要原因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材料套用单价与实际材料不符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不符合合同约定计取进场前清扫费用279,432.82元。

结算中计列了不符合概算编制原则,也不符合EPC合同结算原则的施工单位进场前清扫场地费用279,432.82元。

2.结算的材料单价与实际不符多计166,476.48元。

经现场踏勘抽查,卫生通过区钢化玻璃隔断以及室外围挡材料与施工图、竣工资料及结算不符,多计费用166,476.48元。

整改情况:

1.本项目为已建厂房改造,不具备施工条件。因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紧张,且审批流程较长、财政资金未能下达、项目为应急抢险工期较紧等客观因素,为了尽快推进项目实施故委托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实施。审计提出不符合概算编制和EPC合同结算原则,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在财务竣工决算以及工程款尾款中扣除,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按照概算编制管理要求及EPC合同管理进行管控,严格进行建设项目管理。

2.经复查,材料进场报验钢化玻璃有10mm、12mm两种规格,分别用在隔断和玻璃门;围挡报验材料为50mm厚复合夹芯板(泡沫夹芯板)。在现场实际情况和市场材料供应情况下对部分设计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实际施工过程中现场确定的钢化玻璃厚度为隔断10mm,玻璃门12mm,外围围挡无防火要求采用50mm厚复合夹芯板(泡沫夹芯板),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调整后采购材料并报验安装。后期施工图设计未按现场施工内容调整玻璃隔断和围挡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同时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竣工图时也未注意到错误便直接使用施工图作为竣工图。

现场使用材料与结算资料确实存在不符,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在财务竣工决算以及工程款尾款中扣除,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把控设计变更管理及现场变更管理,一定按照建设程序要求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严格执行。

(二)多计待摊投资10,685.06元

存在问题:2022年9月30日,市建设中心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昆明方舱医院建设市级补助资金85,480,500 元,并于2022年10月18日转入项目专用子账户。项目未核算此期间共计18天的存款利息收入10,685.06元。

整改情况:

市建设中心2022年9月30日自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市级补助资金后于10月18日转入该项目专用子账户,确实存在18天的存款利息收入10,685.06元。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在财务竣工决算中将该存款利息10,685.06元列入待摊投资冲减项目建设成本,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注意存款利息的计列。

(三)多付工程结算款1,092,761.50元

存在问题:2022年10月18日,市建设中心依据EPC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暂定金额的80%支付EPC总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65,680,000元。已支付的进度款比2023年4月双方结算金额64,587,238.50元多付1,092,761.50 元。

整改情况:

本项目以招标规模即8548.05万元作为EPC总承包签约合同金额。工程进度款按签约合同金额进行计算。考虑到设计单位已于2022年5月5日提交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取得审图机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意见告知书”,设计单位提出资金申请,故在考虑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将设计费一并纳入计算,但因支付节点时正式审图合格证(因未支付费用)未取得,故仅按80%计算设计费。由施工单位统一办理了进度款手续。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考虑到项目可能会存在设计优化等情况导致项目投资减少,市建设服务中心已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资金多支付退还的书面承诺,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在财务竣工决算予以核减,并2023于10月16日已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41.312732万元(含原包含的设计费),并将设计费单独支付设计单位。并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把控签约合同价的合理性,一定避免再次出现多支付款项造成财政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竣工验收后产生的费用874,456.52元计入建设成本

存在问题:本项目于2022年9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市建设中心送审的项目总投资中,计列了竣工验收后产生的费用874,456.52元。其中:

1.施工总承包单位结算中,计列2022年11月17日开展的启用前清扫保洁工作费用224,813.87 元。

2.2022年12月15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书)》,委托施工单位对12栋一层改造为新增办公区,结算中计列649.642.65元。

整改情况:

1.2022年9月30日,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下发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情况属实。竣工验收后,市建设服务中心多次催促办理移交手续,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卫健委)一直未予以明确移交时间及移交对象。11月17日下午接到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卫健委)通知,因当时我市疫情防控情况紧急,要求对方舱医院立即进行开仓前清理保洁,达到开仓要求。因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开仓前的紧急保洁工作,并且各参建单位对施工单位启用前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签认,结算中计列224813.87元。

2.2022年11月21日,昆明方舱医院正式开仓收治新冠病人。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于11月28日召开方舱医院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要求增加改造原厂区12栋一层作为医护及指挥部办公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市建设服务中心直接委托原中标单位负责实施该工作。审计提出上述费用属于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在财务竣工决算以及工程款尾款中予以核减,并向昆明市财政局就该费用进行了单独申报。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严格把控批准建设内容外工作内容的纳入和费用支出。

(五)施工合同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允许分包的约定

存在问题:本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竞争性比选文件》明确约定:“不允许分包”,并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工程及经发包人认可的可进行分包工程以外.....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确需分包才能完成的项....在实施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施工单位将钢结构、弱电智能化、暖通工程、消防工程进行了专业分包,分包金额共计8,945,172.26元,约占合同总结算金额的29%。

整改情况:

1.该项目在招标完成后,结合昆明市当时疫情严重,发展速度极快的实际情况,经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研究,方舱医院要求尽快开舱使用,考虑到医院建设须多专业、多工种同时交叉作业才可能按期完工达到开舱要求。故市建设服务中心在《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谈判签署过程中,增加了经发包人同意可以进行专业分包的约定。且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关于专业分包属于可谈判协商内容。

2.施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专用合同条款4.5条约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确需分包才能完成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依法依规进行分包……并提交相关流程记录等资料提供发包人备案”约定报请经市建设服务中心同意后对钢结构、智能化、暖通、消防工程进行了专业分包。

审计提出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不符。但因本项目合同双方已基本履约完毕,要求市建设中心在后续项目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市建设服务中心将不断加强学习和管理,在后续项目中更加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的根据应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切实、有效防控合同履约风险,积极探索昆明市公共应急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和实施。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昆明市方舱医院尚未办理产权、使用权移交手续,人工费调差,参建单位参与概算编制材料市场询价,设计、监理、造价等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建安投资略高于最终概算审核投资等事项,市建设服务中心已在本项目审计过程中,通过审计确认单、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等进行了回复,已说明相关情况。对于市审计局提出的相关需要关注的事项,市建设服务中心将结合本项目的经验和特点,认真总结复盘。结合行业管理的专业优势,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积极探索建立适用昆明市公共应急项目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后续将按审计意见和建议完善本项目相关收尾工作。

三、体制机制健全情况

本项目批复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600万元,最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6755.71万元,金额未超项目批复工程总投资,项目已支付金额6744.69万元。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职到位,质量、安全、投资全面控制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建设服务中心积极查找问题根源,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根本解决,并落实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履约风险

市建设服务中心将总结经验,充分探索建立适用于昆明市公共应急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办法。在后续抢险救灾项目中更加严格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特点,科学、合理的签订合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

2.加强实施阶段的控制

在实施阶段过程中,不能因为项目紧急而忽略了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过程周期短,更需要在流程上保障项目的“急”与“度”。尤其是如何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把控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为尽量避免施工图设计存在漏洞,应编制切实可行的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施工图,及时找到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优化,消除不恰当的设计;其次,依据设计进度和具体施工情况,来有效核定施工图的预算。

3.加强竣工资料的管理

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实际情况编制竣工资料,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审核竣工资料,对与实际不符的竣工资料不予审签;建设管理相应人员在深入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及时关注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资料和现场实际实施情况,继续强化过程实施资料和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核管理。

市建设服务中心将不断总结经验,结合项目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行业管理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形成一个能够从制度上来保障项目的“急”与“度”的关系,实现抢险救灾从项目立项到建设模式、从施工过程到竣工决算的整套体系,为昆明市公共应急项目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发挥更大功效。

市建设服务中心已按审计意见和建议完善本项目相关收尾工作。

特此报告。

昆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3-10-18/47853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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