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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招标公告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0-27 21:54: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规定,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就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开展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市本级境内(不含四县三区)

3、招标单位: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力保障新建商品房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拟招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若干,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4.2 招标范围

入围(中标)单位与监管部门签订《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并实行联网后,方可担任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开展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支服务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从入围(中标)单位中按照程序自主选择服务本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银行(不确保入围机构承担的业务量),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开设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与市住房发展中心、承办银行签订《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监管部门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违反《六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不能继续作为监管银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营业执照》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5.2我市市本级境内(不含四县三区)大型商业银行(含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5.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5.4在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到位的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招标人核实为准。

5.5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7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及网络技术条件,能够与监管服务平台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

5.8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5.9能够承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其相关联信息系统接入维护等费用。

5.10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仅允许以市级分行或总行作为投标主体。

5.11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5.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6.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文件。

6.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105元/份,(平台下载服务费:105元/份),售后不退。

6.3下载者须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下载者操作手册(https://www.etrading.cn/bszn/notice.html)。

6.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附件。文件费用发票由代理机构出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出具。非因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供应商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6.5平台咨询电话:4008503300-8,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

6.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采购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由采购人在开标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0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建设大厦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本招标公告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s://zjj.luan.gov.cn/)、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luan.gov.c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9.2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项目,可以由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9.3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缴纳,未获取、逾期获取和未缴费、逾期缴费的投标均无效。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六安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方式:0564-392506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64-3378538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qt/5260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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