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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建设工程档案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书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02 20:11:48

一、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承诺

根据《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各类建设工程均应当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进行登记,实行建设工程档案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至市住建局网站首页面“行业管理及发展”栏目下载《建设工程档案报送承诺书》电子版(网址:https://zjj.suqian.gov.cn/szjj/hygl/list.shtml),按要求将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备案(1054385281@qq.com、3146223326@qq.com)。

二、建设工程档案验收(适用于市直颁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根据《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苏建档〔2020〕199 号)、《关于印发宿迁市工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工改组〔2020〕7 号)相关条款。凡竣工图编制完毕,工程档案资料已经按照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完毕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三、建设工程档案接收(适用于除市直颁发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个月后,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要求的纸质档案与其相应的电子档案以及声像档案原件。

四、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执行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归档文件归范(2019 年版(GB/T50328-201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程》(DB32/T 4353-2022)、《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管理标准》(DB32/T4021-2021》。

注:纸质档案移交执行标准可自行选择,选择国标的仍执行现行标准。凡选择新省标的,执行时间以2024年1月1日发放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为准。

五、责任科室及联系方式

业务指导科:具体负责市区一般经营性房屋建筑类建设工程,联系电话0527-84387500 ,收件邮箱:1054385281@qq.com)。

声像编研科:具体负责市区内重点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系电话0527-84387562,收件邮箱:3146223326@qq.com)。

宿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2023年11月1日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hygl/202311/f157d0a80c2e45819574fb4daa8ca1f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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