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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核查情况的公示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03 14:45:32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

“双随机 一公开”核查情况的公示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 一公开”核查方案>的通知》(廊建城建函〔2023〕100号])要求,我局近日完成对注册在我市的市政类企业进行随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开展情况

此次核查,共随机抽取10家市政类企业,采取网上核查、现场查阅等方式进行核查。经过核查,9家企业资质不合格,其中,2家企业资质需要整改,6家企业未提交核查资料,1家企业已签订意愿放弃市政资质承诺。分别是:河北硕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廊坊三丰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廊坊市顺达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太日竺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廊坊市风驰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廊坊市华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弘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固安宏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冶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二、核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查阅企业资产、主要人员等相关资料,市政类企业资质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部分企业主要人员不足,二是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三、有关整改要求

(一)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对资质核查不合格和未提交资料的8家企业(见附件),限期30天整改,整改期限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标准要求的,移交有关部门依规撤销其该项建设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资质核查不合格及未提交资料的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企业整改资料于2023年12月1日前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杨峰 2316803

附件:2023年度市政类企业资质核查结果名单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附件:2023年度市政类企业资质核查结果名单.docx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gongshixinxizwgk/1719903987077980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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