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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12 13:23:43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三亚崖州湾科技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

为推动落实《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化工作方案》《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各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获得水电气网便利度,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联合印发了《三亚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0月19日

三亚市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化工作方案》《三亚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我市各类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获得水电气网便利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海南省政务服务网企业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平台,建立水电气网线上线下联办服务机制,打通线上线下联合报装申请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进一步实现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度,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各类企业(非居民个体用户)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供水、供电(供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下)、供气、供网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接入服务。企业用户结合实际需要提出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申请的按照本方案规定办理;对不需要联合报装的,按国家和本省水电气网报装有关规定办理。

三、服务机制

(一)一窗受理。市政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为线下申请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的窗口。窗口人员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将办件信息推送至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须依托海南省政务服务网,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审批事项范围、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实施,确保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二)材料共享。明确办事标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实现提交一套材料同时办理水电气网报装业务。对于可在线获取的证照材料一律线上获取,不得要求申请人再提供纸质材料。

(三)协同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通过海南省政务信息服务平台获取报装信息,线上审核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和需求办结业务。对涉及外线工程的,由住建部门牵头联合踏勘、联合审批。

四、办理流程

(一)靠前服务。企业用户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业务时,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同步将项目信息推送至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主动对接企业用户报装意向。涉及外线工程的,依据企业需求提前做好外线报装筹备工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二)受理申请。

1.无外线工程: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企业水电气网报装申请后,即时将企业信息及需求推送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2.有外线工程: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企业水电气网报装申请后,即时将企业信息及需求推送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若涉及外线工程,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反馈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在接到反馈后(即时办)组织协调各部门现场联合踏勘,并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方案制定,确认外线工程有关事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三)行政审批。住建部门在组织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完成现场踏勘工作后,指导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准备好外线工程审批申报材料(其中涉及道路开挖影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收到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提交的《交通组织方案》后于4个工作日内作出评价意见),并由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向住建部门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住建部门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结果。符合实行零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的,根据《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对道路交通安全或道路设施有较大影响的复杂工程可继续采用原审批方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公安局、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率,根据《海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便利化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我市主干道及精品路线以外市政道路的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实行“零审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1.实施“零审批”。企业投资或投资占主导,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供电电压等级在10千伏及以下,电力外线建设中管线长度不大于500米,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00平方米以下且施工时间在3天以内,迁移城市树木2株以下且不含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社会投资项目免于办理规划、施工、占用挖掘道路、迁移树木等行政许可,由供电企业或电力用户在施工前期采取备案承诺的方式,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的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平台将相关信息按需送达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公安、交通、水务、林业、绿化等部门,并负责施工完成后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各相关部门可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与承诺内容不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失信内容纳入省信用平台。

2.对下述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1)供水:管径不大于DN300管道长度不长于200米、临时占用或伐移绿化不大于200平方米(含本数,3个条件须同时满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2)供气:施工长度在100米内(含1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3)供电:其他电力工程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4)供网: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及以下、管外径直径为110mm(2孔及以下)及以下、管道长度不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提交相关信息后,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提交承诺书,行政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与承诺内容不符,按相关规定处理,失信内容纳入省、市两级信用平台。

3.对下述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审批:

(1)供水:管径大于DN300、管道长度长于200米、临时占用或伐移绿化大于200平方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2)供气:施工长度大于1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3)供网: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200平方米以上、管外径直径为110mm(2孔以上)以上、管道长度大于200米的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

该类工程行政审批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办理”,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提交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对于有规定需要将其他部门审批结果作为前置条件的,采用“容缺受理”方式,各部门先行开展对申报材料审查,待相关前置条件满足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四)组织施工。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按照各自的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实现“一同施工、一并接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的,由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提出申请,市住建局结合实际,出具变更工期许可。施工完成后,由道路养护管理单位或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负责按标准恢复道路和绿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五)一次验收。施工完毕后,由市住建局对涉及挖掘点位组织联合验收,提高竣工验收的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三亚环境投资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三亚供电局、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

五、职责分工

(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范围的水电气网外线工程审批(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审批)的办理,监督、指导全市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工作,协调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联合踏勘的有关工作。

(二)三亚市公安局负责对全市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政许可申请作出交通安全审核意见,监督、指导交通疏导方案的落实情况,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

(三)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全市道路挖掘的违法行为线索,并将相关违法查处情况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

(四)各区政府(绿化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市政道路绿化和市政公共绿地(公园)区域的养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属地绿地挖掘和复绿的有关工作。

(五)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中心)负责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窗口的服务工作,主动告知企业我市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政策,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将企业用户的信息推送给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

(六)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负责协调主城区内各路段养护管理单位,配合行政主管、执法部门巡查主城区范围内道路挖掘存在的违法行为。

(七)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负责对接企业用户报装需求,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联合踏勘、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宣传、行政审批、施工安装等有关工作。提前做好企业用户的报装服务,主动推送企业用户报装信息反馈至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综合窗口,将申报材料提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审批许可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安装。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指导。市住建部门要强化对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涉及外线工程的,组织联合踏勘,并指导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申报,及时指导解决申报施工审批及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落地。

(二)提升部门协作。各部门要紧密协作,加强沟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务中心)要主动服务,及时推送企业信息至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实现申报推送“即时办”。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各区政府、公安部门及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沟通,协助水电气网专营服务公司解决联合踏勘、申报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实现审批“快速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便利化的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的认可度。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区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审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作,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查处对道路施工不规范、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

该方案适用于我市中心城区范围,海棠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园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市住建局需根据营商环境需求及时更新,确保我市营商环境水电气网联动报装工作的持续创新。若行政管理、审批职能划转,由接收单位进行方案的更新及后续牵头有关事项。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外线工程审批)

附件-2: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流程图

附件-3:企业用户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业务申请表

附件-4:水电气网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承诺书

 

原文地址:http://zj.sanya.gov.cn/zjjsite/tzgg/202311/8d19018f8ef94fb2887ed3d105b500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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