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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2023年下半年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18 12:12:41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招标投标市场氛围,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洛建〔2022〕7号)和《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洛建〔2023〕52号)要求,我局于9~10月份对全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20%(市本级抽查10%,县区不少于10%,抽查数量不少于10家,少于10家的全部抽取)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我局官网进行了公示。

市住建局共抽查招标代理机构17家,主要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共下达《招标投标活动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3家公司在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注销账号。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搬迁,未能进行检查,列为2024年必查对象。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被抽查的招标代理机构能够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做到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也已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持续整改。按照《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洛建〔2023〕52号)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对本次检查中首次发现问题的代理机构不予扣分。

二、存在问题

(一)业务培训不到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或培训学习流于形式,对当前的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了解不够深入,导致开展业务时出现代理协议编写不规范、未按照《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实施细则》(洛建〔2019〕124号)的要求制定评标办法等问题。

(二)未配备相关专业人员。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洛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试行)》(洛建〔2021〕4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人员。

(三)信息登记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在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完善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相关证书资料等信息,预留电话号码未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上传的相关证书具体信息填写不完善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1.完善信息填报,确保内容真实有效。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安排专人在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内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对勾选到的内容,确保填写完整,不留空白,离职人员信息及时删除。人员的社保、劳动合同等信息按照要求进行更新。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强从业人员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3.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及时研判招标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坚决杜绝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及模糊不清难以判定的条款;规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向支付方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规范支付评审专家等费用。

2023年1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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