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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22 11:35:36

为了方便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受人民政府委托株洲市住建局拟定于2023年12月8日(周五 )举行《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地点: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及产生

1.居民代表3名。

2.其他人员代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代表2名、市改革与发展委员会代表1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1人,市财政局代表1人、评估机构代表3名、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经开区、渌口区代表各1名、律师代表1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律师代表通过公开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由其所在行业单位推荐或我局邀请的方式产生。

听证代表的名单将于听证会举行的1个工作日前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熟悉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参与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单将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期限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8:00至12月6日下午17:30止。请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将纸质版送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东办公楼)326室,经确认属实后报名有效。

附件:1.《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株洲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稿)

2.会议报名表

附件2-会议报名表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31121/i2129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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