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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德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24 10:16:37

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德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和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1〕9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德宏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基本原则

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因地制宜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农户是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参与建房全过程,同时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四、保障对象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及其他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

五、保障要求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各县市按照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情况,结合地方实际,统筹使用。

六、工作要求

主要从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乡村建设风貌引导、做好资金运行及绩效监督、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管理、认真处置群众和社会反映的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六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实施方案》有序推进。

原文:http://www.dh.gov.cn/zjj/Web/_F0_0_5IABCFCYC27461A869AB434986.htm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LEUB1UMB87C9976C8C14E4CA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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