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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3〕630号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1-29 12:14:25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3〕446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保障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局于2023年8月至11月开展了2023年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189个在建工程,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38个在建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颁发施工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行政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情况

随机抽查的38个项目中,有34个项目存在施工现场常见问题,具体问题共计219个,检查人员现场均已反馈了检查情况,并向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下发了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督促整改闭环,目前检查发现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行为方面

本次检查的38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的市场行为基本符合要求,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二)建设工程材料使用方面

部分项目未能按要求提供对应型号钢筋、墙体材料等工程材料的生产合格证书,未发现违规使用粘土烧结砖和烧结实心砖情况。

(三)建设工程质量方面

个别道路项目的路缘石间竖缝不饱满、表面破损;个别项目屋面部分避雷带固定点支持件变形、倒伏、脱落;个别项目钢筋焊接不规范,接头焊缝不饱满,搭接焊焊接端钢筋未预弯,接头两端钢筋轴线未处于同一直线上,焊接部分防腐油漆未涂刷到位;个别项目墙面开裂、空鼓,局部混凝土表面抹灰不匀、有麻面;个别项目局部梁柱节点存在低强度等级砼流进高强度等级砼区域的情况。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面

1.高处作业:部分项目作业面局部临边、洞口防护缺失,安全网破损;个别项目存在高处作业工人未佩戴安全带问题。

2.脚手架:部分项目脚手架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外脚手架与施工进度不同步,不满足高出施工作业面1.5m以上的要求;部分项目脚手架连墙件、横杆、斜杆不足,悬臂长度过长;个别项目局部区域采用单排脚手架,不稳固;个别项目将卸料平台等架体与外架拉结,存在安全隐患。

3.施工用电:部分项目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配电原则;个别项目配电箱、开关箱未按要求接地或接地不规范,电箱箱体破损,配电箱无日常巡检记录;个别项目电缆直接在钢管外架上敷设;个别项目在电箱内安装多个活动的插线板等。

4.消防安全:个别项目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展示消防平面图,消防水管、水带等消防设施不齐全;个别项目消防给水系统不独立,与施工用水共用;个别项目未定期对活动板房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未能提供活动板房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5.高陡边坡等:个别项目高大边坡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坡顶堆放杂物增加外部荷载,坡面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排水沟缺失;个别项目深基坑边沿堆放模板、方木、钢管等材料,安全隐患较大。

6.其他:个别项目危大工程公示牌不规范,信息不完善;个别项目未严格按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检查

个别项目裸土、散材未按要求覆盖,场内积水未及时清理;洒水、降尘设备配置不足或破损,现场出入口保洁不到位,积灰扬尘严重;个别项目施工围挡破损、歪斜,未严密封闭,公益广告破损、污染;个别项目未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

(六)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个别项目砼标养室湿度不符合要求,部分同养试块未在现场同条件养护。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的行政检查

个别项目吊篮出入口简易通道不牢固,施工电梯门关闭不严密,存在安全隐患。

(八)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方面

本次受检的项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基本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本完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可控。

(九)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履职方面

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企业总部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安全员日检要求,相关检查记录台账不完整。

(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检查

个别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出勤率较低,不按要求参加周检和例会等,未履职到位;个别项目安全员配备过少,与项目建设规模不匹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本次受检项目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要严格按照现场检查勘验记录或执法检查责令整改通知书等,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报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复核。

(二)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治不彻底,拒不配合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项目采取严厉措施,实施“严管重罚”,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持续提升。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原文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hgl/t5777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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