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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2-01 15:01:22

自住建发〔2023〕94号

各区(含高新区,下同)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3〕73号)《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运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自人社函〔2023〕3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推荐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以下简称“评委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专家可参与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的需要,以随机抽取形式参加评审活动,对申报人员业绩、能力、成果(含著作、论文)等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市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符合《自贡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建筑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推荐。

建筑工程系列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或以上职称,取得相应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中评委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层级职称,初评委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层级职称。

(四)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具备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身体健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具备进行网上职称评审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七)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身份不得进入专家库、不得担任职称评委;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对“天府峨眉计划”顶尖人才、“天府青城计划”杰出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入库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推荐程序和提交材料

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由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中省在市单位按隶属关系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其中,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由所在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中省在市单位无主管(代管)部门的,直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报推荐。

(一)凡符合入库专家基本条件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填写并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专利证书、主持主研的科研项目结题证书或立项批文、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著作(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由工作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真实性把关,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经审查合格并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将《推荐表》、《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用人单位填报)》(见附件2)及其电子档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送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四)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推荐表》《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区〈县〉住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填报)》(见附件3)及其电子档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五)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入选人员进入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职称评审工作需要,原已进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家评审委员会建设工程系列的专家,应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推荐入库。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人选书面材料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

2.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用人单位填报)

3.自贡市建设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填报)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

(联系人: 韦应泽,电话:2202128,地址:自贡市中华路1号 )

 

原文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dep_tzgg/-/articles/18820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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