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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建设局 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市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2-12 16:11:33

各县(市、区)住建局,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下半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10月底至11月25日,我局对17个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主管部门和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在建项目34个,发现扬尘问题108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份。

总体看,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差异化管控,发挥远程监管作用,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魏县制定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管控清单。将土石方作业、重点污染源的项目,划定为重点管控区域,登记造册,建立重点管控项目清单台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消除存在的环境隐患。峰峰矿区对扬尘在线监测设备高值、低值、恒值等问题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研究会,并对多个项目的老旧设备进行了更换,杜绝了因设备老旧原因产生的恒值问题。涉县将“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施工全过程,遵循“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积极主动帮扶督导在建施工项目整改,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鸡泽县坚持科技赋能,深化扬尘“智”理。依托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将智慧工地纳入平台监管范畴,同时在执法科室分设建筑工地摄像头监管子平台,通过服务平台、子平台双重监管,无人机感控巡查,执法人员动态巡查"三位一体"巡控举措,最大程度减少监管真空,集中力量攻坚难点堵点,倒逼企业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部门方面

1、部分县(市、区)建筑工地扬尘监测设备存在数据异常问题。监管部门发现不及时,对超标数据甄别和分析不够、交办督导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

2、部分县(市、区)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备存在视频信号传输质量较差、监控视频打开速度慢、画面质量差、视频设备发生故障后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视频检查管控不严格,表面化、走过场,项目作业层及建筑内部垃圾清运不及时,覆盖不到位问题较突出。

3、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情况缺少监管。从检查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忽视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督作用的发挥,对建设、监理单位落实《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相关要求督促指导不到位。

(二)现场责任主体方面

1、个别项目未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如:邯郸市坤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肥乡区坤和祥瑞花园项目。

2、部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严格、打折扣。如:河北固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冀南新区国宾壹号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扬尘公示牌,现场防尘网密度不符合要求,施工方扬尘资料不全。邯郸市邯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涉县颐养康复中心项目路面积尘积泥,围挡破损严重,物料堆放区未硬化,加工区积尘严重,楼体周边垃圾未清理。

3、部分监理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如武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广平县枫美雅居项目,河北宏大致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肥乡区玉米育种新能力提升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的日常运维管理。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把建筑施工工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运行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扬尘监测设备的安装、联网,发生故障及时修复,确保扬尘监测设备、平台的正常使用。通过 PM10扬尘在线监测数据预警提示、施工现场视频巡(抽)查以及实时视频连线调度等手段,实时掌握各工地抑尘降尘情况,精准调度督导,实现对施工扬尘的非现场、远程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二)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检查范围,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监管。各县(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标识贴、信息采集卡和信息表等环保标识的查验,按规定进行出入场登记。严禁施工现场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部门要对本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现场逐一整改,复查核实,确保扬尘防治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通过督查、追责问责、宣传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邯郸市建设局

2023年12月6日

 

原文地址:http://jsj.hd.gov.cn/Web/newsInfo.aspx?refnum=3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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