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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1-03 12:16:46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始终把防范较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防控、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二、加强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任务分工和协调力度,市建设局成立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适时进行督导,成员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苏青云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建筑师

副 组 长 黄 山 市建设局工程处处长

吴育农 市建筑废土站书记

蔡森林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

王旭峰 市建设局工程处副处长

陈隽峰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许建清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

(二)设立11个检查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11个检查小组,成员从市质安站、市废土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实际情况可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参与,组织开展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名单如下:

第一小组 组长:王 毅

第二小组 组长:涂伟伟

第三小组 组长:黄芗萍

第四小组 组长:蔡厦苗

第五小组 组长:肖 锋

第六小组 组长:沈鹏程

第七小组 组长:刘旭轩

第八小组 组长:戴 立

第九小组 组长:汪贵雄

第十小组 组长:谢国栋

第十一小组 组长:叶盛

联络员:吴懿、麻莹莹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立即组织开展区管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检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在建项目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和建机一体化等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以及轨道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全过程管控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识别、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全流程管理。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清单,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二)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深刻汲取河北省沧州市废弃冷库“3·27”火灾、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11·16”火灾、北京市丰台区冷库“12·4”火灾等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建筑工地岁末年初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临建设施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情况;工地食堂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使用符合要求的燃气设备。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建筑工地消防形势稳定有序。

(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开展房建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组织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正本清源改造工程、地下暗挖、综合管廊、地下管道等工程。各项目要做到安全警示标识到位、危险作业审批到位、作业合同报备到位、作业人员培训到位、设备用品配置到位。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管辖范围内的项目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有限空间安全培训、风险辨识、应急救援处置等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消除施工安全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四)起重机械管理专项检查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要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确保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各环节管理到位、责任明晰。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维修工、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的安全可靠性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使用等活动范围内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落实起重机械安全防护措施,切实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五)建筑废土运输专项检查

市废土站要发挥厦门市建筑废土综合管控平台的实时监管作用,加强对建筑废土处置管理,对违法违规车辆采取限速、锁车等监管措施。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压实各自责任,特别是建设(代建)单位对项目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总责,要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施工单位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出车辆的“一不准进,四不准出”,建立“一车一档”工作台账,严禁出现“滴撒漏”、未密闭、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做好日常自查自纠、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和岗前教育培训等工作。消纳场营运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筑废土消纳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运输各项措施,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做好日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严控建筑废土回填标高、回填范围。

四、其他要求

(一)贯彻“八个一”要求。狠抓落实首要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制度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压力传导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人员,责任压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隐患治理到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角落。

(二)强化隐患排查。岁末年初期间,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严格督促项目对发现的隐患,做到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追责的坚决追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三)强化现场管理。各项目应强化施工区域封闭管控,严格按标准图集设置围挡和工地大门,安排专人负责安保。需进入项目现场的,应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施工结束后,严禁无故逗留或随意返回现场。

(四)强化应急处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假期期间,人员放假返乡,关键岗位人员要在岗履职,管理人员不足,要做好替岗工作,确保突发事件能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于2024年1月起,每月26日报送当月检查情况(附件1),2024年3月26日一并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建设局工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2.执法检查情况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厦建工〔2023〕103号 附件.doc

 

原文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312/t20231229_2807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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