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3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干流生态治理项目 | 安居镇、三家镇琼江干流及其支流附近区域 | 遂宁柔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瑞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修建生态沟渠12458m;生态缓冲带工程51294m2;河道生态湿地10100m2;生态拦截沟渠523m;河口湿地10870m2;养殖尾水生态湿地工程2288m2;河道走廊湿地工程26551m2;河堤护岸植草27311m2;道路彩化及行道树栽种6862.5m2;尾水净化氧化塘6584m2;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3278m²;河道水体蓝藻防控116700m²;河道生态拦截带22680m2;河道底泥治理87400m2;大安水质自动监测站环境提升。 | 6.2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6.2.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扬尘 ①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硬化道路,设置冲洗设施、设备,配齐保洁人员,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 ②由于道路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场地内的道路全部采取现浇砼路面(硬质化)其他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用塑料薄膜覆盖,减少扬尘起尘量; ③为避免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置,并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漏、撒,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堆场进行保存,并适时采取洒水措施,使其保持湿润状态,减少扬尘产生; ④运载水泥、建筑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蓬布减少散落,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并用钢板和草垫进行覆盖,防止车辆夹泥进出。 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冲洗;运输时间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 ⑤为了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中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⑥认真地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及周边采取专人管理,每天定时洒水清扫,对绿化段的花草树木定期洒水冲洗尘土;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 ⑦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使用混凝土、胶合板等搭设的简易封闭棚、对于松散或粉状材料等采取砌墙围挡,表面用塑料薄膜覆盖,防止刮风时粉尘弥漫,另设喷淋系统,使堆放材料保持湿润,从而减少粉尘的产生; ⑧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运输扬尘 施工及车辆运输会使交通道路两侧范围内产生扬尘,运输车辆在道路上产生的扬尘量主要是由道路的清洁和干燥程度决定的。场内施工道路为农村公路,路面含尘量较高,道路局部积尘较多的地方,载重汽车经过时会掀起较多的扬尘,影响范围大约在50~200m的范围内。 道路运输扬尘量和车速大小及路面清洁度紧密相关,下表为一辆10t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1km的路面时,不同路面清洁程度,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的扬尘量。由此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程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因此采取控制车速、密闭运输易洒物料、对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后,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机械及车辆尾气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和建筑机械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2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由于施工机械废气排放的这一特点,加之施工场地较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因此对其不加处理就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对此,施工单位通过选择环保型机械设备,减少怠速行驶,加强施工管理,加强设备维护等控制措施后,施工机械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本项目针对施工期环境空气的保护措施是可行的。 6.2.2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本次评价要求每个施工区车辆出入口设置机械车辆冲洗设施,同时配套设沉淀池。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降尘、绿化等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不新建施工营地,采用租赁方式解决,不在项目红线内食宿,本次不再修建旱厕等卫生设施。生活污水通过附近已有的生活污水设施收集处理,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综上,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地表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是可行的。 6.2.3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大的变化。严格按照主体设计的开挖深度进行施工建设,防止基础开挖过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6.2.4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夜间减少施工车流量,车辆途经居民点和生活办公区等环境敏感点时应限速行驶,禁止鸣放高音喇叭。 (1)噪声源控制 ①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施工场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2)交通噪声控制制机动车辆行驶速度,并且禁止鸣笛;夜间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穿过或靠近居民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限制工区内车辆时速在20km以内,并在路牌上标明禁止施工车辆大声鸣笛。 (3)施工噪声控制 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定期维修保养;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制噪声限值》(GB16170-1996),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作业。 (4)敏感目标保护措施 ①切实落实噪声源以及传播途径的控制措施,选择先进、低噪声施工工艺,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保护敏感目标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②车辆在通过集中居民点时,控制车速,并禁止鸣笛。物资运输车辆经过此段时车速应控制在10km/h以内,并设立限速标识,禁止鸣笛标识。 ③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物料运输尽量选择周边居民点较少的路段,在途经沿线的敏感点路段时,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材料运输车辆在经过道路沿线的村庄时,速度不应超过40km/h,运载卡车车辆速度低于40km/h时,其噪声源强可降低8~9dB(A);运输车辆行驶时,不得鸣笛;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空载运行。 ④距离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场界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围拦)。 ⑤加强与敏感点单位和个人的沟通,在施工前首先在工程影响范围内以广播、报纸或其他方式对施工情况发布公告,然后具体到每一工程区施工时,应在沿线的相关居民区和单位内张贴公示,争取获得公民理解。 综上,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噪声环境的保护措施是可行的 6.2.5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建筑垃圾 主要为废砂石、废混凝土、废钢筋、钢板、木材、废包装材料等,产生量约为5t,均为一般固废。建筑废料分类筛选,可回收的交废物收购站回收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场。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工程弃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沉淀池泥沙 本项目机械车辆冲洗设施配套的沉淀池泥沙产生量与车辆使用环境有较大关系,难以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进行估算。经调查同类施工场地沉淀池的泥沙清掏情况可知,沉淀池一般的清掏周期为15天,每次清掏泥沙量约为0.5t。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期按6个月计。以此估算施工期内沉淀池泥沙的产生量约为6t,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沉淀池泥沙转运至指定的受纳场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沉淀池泥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高峰人数为100人,管护期高峰人数约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主体工程施工期按6个月计,管护期按12个月(365天)计,则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8t。生活垃圾均依托周边居民现有收集设施收集,工程区设置垃圾桶若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得进入地表水体。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针对施工期固废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 6.2.6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陆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综合考虑区域的植被覆盖情况,合理进行工程用地布置,以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特殊情况下,工程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占用植被覆盖区,以保持区域的生物生产力; ②优化临时工程布置,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占地尽量避免占用自然植被,施工工程占地及施工作业带占地尽可能缩小占地范围,减少施工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做到文明施工,土方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做到不随意弃土弃渣;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工程材料、机械按指定位置堆放,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③加强宣传教育和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影响。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④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破坏植被或进行施工占地;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施工点,设置自然保护、环境保护的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依法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2)减缓措施 ①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确实无法避开时应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缩短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量。充分利用少雨季节施工,特别是挖填方工程,应尽量避免在春季大风季节以及夏季暴雨时节进行作业。对于施工破坏区,施工完毕,要及时平整土地,并种植适宜的植物,以防止发生新的土壤侵蚀。同时把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与水土保持生物措施结合起来,有效减少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 ②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在每一段施工结束后,立即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对本段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并种植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恢复。 ③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废物、生活垃圾等,要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弃置。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采取恢复措施。 ④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随意砍伐林木和设施,工程占地红线内若遇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及时上报管理部门。 (3)修复措施 ①在植被恢复中,应优先选择当地原生植物,杜绝种植外来种,以免造成生物入侵的新危害。应该依照“适地适树”、原生性、特有性、实用性的基本科学原则,种植当地生态系统中原有的、重要的、适应性强的植物种类,乔木如大叶女贞、高杆石楠;灌木树种如盐肤木等;草本植物如应季花卉、狗牙根等,注重乔、灌、草层间植物的有机搭配,实现生物群落的恢复,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力,维护生境的连通性。 ②植被修复措施不仅考虑植被覆盖率,还需维持物种种类和组成,保护生物多样性,在利用当地原有物种的情况下,尽量使物种多样化,避免单一。 ③评价区耕地资源珍贵。可利用的土地范围较狭小,因此,应尽量恢复原有耕地资源,保障土壤肥力。 (4)重点保护植物保护措施 本次评价未在工程占地区域内发现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古树名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警惕,发现上述保护植物,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并采取如宣传栏、标志牌、警示牌等,让施工人员了解植物保护的重要性。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 ①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各工程施工期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作为施工道路,避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更大的破坏。 ②施工期,对高噪声施工装备安装隔声设备,减少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惊扰,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要求“边施工、边修复”。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避免影响一些夜行性动物和趋光性动物的夜间活动。施工时尽量避开两栖类的产卵和孵化期。 ③施工中要杜绝对水体的污染,以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不受或少受影响,预防和减少机械漏油、施工耗材、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对水体的污染。此外,对施工、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科学处理。 ④施工前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对野生动物个体及栖息生境造成不必要的破坏。 (2)减缓措施 ①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量,以减少对两栖类等动物的影响。及时进行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和永久占地区的绿化美化,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以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②大部分野生动物都是夜间出没,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加强施工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避免夜间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3)重点保护动物的保护措施 本次评价未在工程占地区域内发现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警惕,发现上述保护动物,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不得偷猎、伤害野生动物。 二、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避让、减缓措施 (1)繁殖期避让措施 为减轻项目工程建设活动对鱼类繁殖的影响,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和施工调度,6-8月繁殖期应禁止施工。 ①建设单位应设定专人负责处理承包商与环境保护目标(水生生态系统)之间发生的环境问题,监督在施工期间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并且要求承包商至少有一名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以配合业主共同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②在工程涉及的保护水域沿岸设立警告标示碑牌,距离河岸较近应限制在枯水期施工,严禁繁殖期渉保护区施工。标示碑牌由保护区管理部门设立,其经费纳入本工程水生环保投资预算。 ③每年繁殖季节陆域施工产生的噪声可能对鱼类有干扰,并从生物学方面考虑应采取的措施,包括施工时尽量避开鱼类的主要洄游、产卵季节、避开产卵区域或鱼类幼鱼生长区域。 (2)其他避让或减缓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进度时,尽可能选择枯水季节施工,同时注意避开鱼类活跃区和活跃期。 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采取从上游至下游逐一施工的方式,避免同时施工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相应地减轻了对周边水体鱼类生活环境的破坏。 ③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音辐射。 ④为减少施工机械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施工单位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最大限度地控制水下施工作业对底泥的搅动范围和强度,减少悬浮泥砂的发生量,控制施工作业污染物排放,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作业时间。 ⑤重视污染源的控制,避免乱排废水、乱堆固体废弃物而导致水体污染。 2、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措施 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能够进一步摸清琼江干流生态治理项目修建对琼江翘嘴红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针对无法预知的影响适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以及保护措施的调整。在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根据工程特点及相关保护措施实施进度,合理安排监测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针对本项目设置如下监测内容: (1)水质监测:监测施工期工程及下游河段水质变化情况监测指标包括悬浮物、COD、BOD、氨氮、总磷和石油类等。 (2)水生生物监测:主要监测影响水域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通过工程河段水生生物现状及变动情况分析本项目对水生生物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3)鱼类资源监测:工程河段鱼类活动、鱼类种类组成、比例、体长体重等,鱼类资源、鱼类索饵场、产卵场,尤其是对底泥治理和藻华治理工程附近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4)监测时间 ①施工期监测:自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监测,按照工程施工期,监测1次。主要监测施工工程中对该江段水生生物,鱼类资源,鱼类“三场”的影响,尤其是对底泥治理和藻华治理工程附近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②运行期监测:主要对在运行期内风险事故及该江段水生生物、鱼类三常的影响的监测。监测时段为项目竣工后1年内进行,监测1次。 (5)监测点位设置:可结合水生生态调查点位进行布设。 (6)监测单位:每次约10万元。由于该项监测专业性强,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关能力的专业技术水平单位承担,监测按照相关标准的方法进行。项目监测承担单位应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到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安排和调整保护工作。业主和施工方应配合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监督,并对施工人员和沿岸居民进行鱼类保护的宣传工作。 3、生态补偿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对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水环境变化和对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采取补偿措施,所采取的措施落实均需在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尽量减少涉水工程和运行对影响水域的鱼类等水生生物及其栖息环境,以及保护区的不利影响,依据专题评价提出的环保方案和措施,落实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具体的生态补偿投资预算见下表。 (1)优化工程施工工艺 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涉水工程避开鱼类繁殖期,减小工程施工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影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 对施工作业及水下工程建设施工工艺进行优化。通过选择低噪音机械降低施工噪音,选择最佳弃渣地点,以减少施工作业对水质及混浊度的影响。 (2)加强渔政管理 在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渣场、料场和生活垃圾按相关措施处理,减小固体废弃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同时还应加强渔政管理,打击违法捕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宣传,严禁在禁渔期捕鱼,发动群众参与鱼类资源的保护。因此建议建设单位与渔政主管部门建立协调小组,加强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影响区域的管理。为确保各项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业主应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费,加强渔政执法能力的建设(车或船)等。 由于本项目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建设和运行会对保护区内的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为降低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必须通过以下措施强化该保护区的管理: ①建立保护区巡察站,并配备日常巡察工具,包括巡察车辆、通讯工具等。 ②通过竖立宣传标牌,宣传车巡回宣告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保护区保护宣传工作。 (3)加强宣传。 鱼类资源的保护还需要施工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因此,施工期间,需要向施工人员介绍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在主要的鱼类三场设立一些标牌以展示该河段重点保护鱼类的基本情况,以及施工期间的保护措施等。广大人民群众也是宣传的重要对象,结合长江十年禁渔,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视频以及设立宣传和警示牌等方式,加强保护区概况及保护鱼类的宣传。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通过大力宣传,使大家切实参与到鱼类的保护中来。 同时,也应当注意在运行期进行保护区宣传工作。使沿岸居民依法保护琼江水质。为防止对琼江水质污染,应加强宣传教育,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淘洗、抛弃有毒有害和污秽物品。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以减少面污染负荷及其危害。工程建成后应加强琼江流域各城镇的废污水排放控制,做到流域不新增污染源,并防止将废污水排入琼江。 5、鱼类保护方案拟定 根据本工程特点,保护区河流域鱼类种类、鱼体大小、习性及管理条件,结合国内对鱼类保护措施的研究现状,本工程推荐主要采用以下方案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实施保护。 (1)加强宣传和监督管理,采用法律的手段,对水生生物资源进行有效保护;(2)加强风险事故防范(3)开展水生生物监测,为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提供理论依据。 三、景观环境保护措施 为保护工程沿线的景观协调性,除落实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1)项目设计阶段,施工活动尽量利用沿线天然植被做绿色屏障; (2)对无法利用天然植被做绿色屏障的工作面、开挖裸露面,采取栅栏挡护,并种植当地适生的绿色藤蔓植被作为人工绿色屏障,使开挖裸露面尽可能避开游客的视觉范围; (3)工程施工结束后,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应尽量选用当地物种,与区域景观相协调; (4)建议项目实施阶段,优化施工布置,避免施工便道修建对植被的破坏。 四、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土地整治、绿化覆土、复耕、临时沉砂池等。本项目共剥离表土5.64万m3,表土应注意单独堆存。土地整治覆土厚度根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本项目绿化工程覆土厚度在9~30cm。应根据土源、恢复地自然条件、利用方向等因素分析确定覆土的必要性及覆土厚度。覆土来源应优先选择表土厚度大于30cm、工程永久占用或淹没耕地的表层熟化土。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主要包括岸坡复绿、撒播草籽等内容。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本工程植被级别采用1级。植物措施注重立体防护,乔灌草相结合;适地适树,因地制宜;造林的密度应根据造林目的、树种特性、立地条件等为依据,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标准确定主要适生造林树种的初植密度;兼顾防护和绿化美化的要求,同时考虑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以获得最大的水土保持效益。 (3)临时措施 临时措施主要为设置临时排水沟以及密目网遮盖。根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临时排水沟排水设计标准采用5年重限期短历时设计暴雨。临时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矩形断面,排水沟超高不宜小于0.20m。排水沟流速应同时满足不冲不淤的要求。明沟最小允许流速宜为0.4m/s,暗沟最小允许流速宜为0.75m/s。对施工区域的裸露部分采取密目网遮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6.3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6.3.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水生态治理工程,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同时,本环评要求氧化塘、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运营管护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工程的稳定良好运营,避免由于维护管理不当导致氧化塘或湿地产生异味气体对周围居民及学校师生的影响。 6.3.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水生态治理工程,运营期项目本身无废水产生,项目的实施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均为正面影响,运营期项目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6.3.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3.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需定期对植物进行收割,将产生一定量的植物废弃物(约0.5t/a)。收割的废弃植物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6.3.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贯穿整个工程的运营期,运营期的影响是长期的、有利的,有利于流域生态保护,增加生物多样性,也有利于改善周边的气候环境。 运营期对琼江干支流及其周围种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搞好树种配置,提高植被系统自身调节的能力和抵御污染的能力,绿化带具有吸尘滞土、隔音降噪的作用,水中植物具有拦截污染物的作用,能够减轻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生态保护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