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23日-2018年8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34-2167437
地 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凉山州盐源县光伏扶贫电站(一期) |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卫城镇北门村和大河乡北山村 |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总装机容量为50MWp的光伏电站(30个1.6MWp和2个1.0MWp方阵组成);②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①加强施工管理和道路养护,选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机械,无雨日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洒落物;②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⑤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⑥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在密闭的工棚内。 ⑦尽量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少用干水泥。⑧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适当增加洒水次数,如遇4 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基础开挖等措施。 ⑨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水环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旱厕处理,用作农肥或周边林灌,不外排。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盐源县垃圾填埋场处理。 噪声: ①施工机具布置在施工场地范围内;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进行测量,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入场施工;③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④尽量避免多种噪声源机具同时使用;⑤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若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不能避免夜间进行施工时,需提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附近居民进行公示;⑥控制车辆在进站道路上的行驶速度,最大行驶速度应小于30km/h; ⑦车辆在居民附近行驶时,禁止鸣笛等行为;⑧运输车辆避免安排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运输。 生态环境:通过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采取分区防治、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 (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升压站内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升压站内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地灌溉,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产生的废水直接用于场内林草灌溉。变压器检修时产生的事故废油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噪声:升压站的运行噪声通过选择声压级小于70dB(A)的低噪声变压器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升压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升压站内设置的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盐源县垃圾填埋场处理。更换后的蓄电池必须马上放置于库房内的蓄电池暂存区,废旧蓄电池必须由厂家回收,不得转卖。 废弃的太阳能电池板质保期内由厂家回收利用,服务期满后由业主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回收,无害化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