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减少因建筑施工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根据有关标准,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防治大气污染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五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料、及释放有毒、有害、有异味气体的物质。
二、防治水污染
1、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他水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2、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可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4、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三、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降噪措施。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以减少噪声污染。
2、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较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现场混凝土振捣可采用低噪声震捣棒,振捣时,不得振钢筋和铁模板。
3、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较大限度地减少噪声。
4、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四、一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料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以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五、内业资料
1、施工现场的管理资料。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
3、施工现场防治大气、水、施工噪声污染的治理措施。
4、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