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排查发现的、群众投诉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典型问题案例予以通报。
城关区江南明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兰州江南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城关区住建局核查,该物业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规定。核查还发现该物业企业无承接查验手续等问题。城关区住建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该物业企业处以7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里河区金港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兰州金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收到群众多次反映该物业企业将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理由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充水、充电等专业服务,违反《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七里河区住建局两次向该物业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该物业企业至今未整改。2025年11月,七里河区住建局按照《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物业企业立案查处。
榆中县和平镇袁家营一期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榆中铭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今年以来,接到多起群众投诉该小区存在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楼道杂物堆放且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物业企业日常管理服务不到位。榆中县住建局按照《兰州市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物业项目星级服务质量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2025年第三季度星级服务质量考核中将该企业服务的袁家营一期小区评定为“红牌”等次,并约谈项目负责人,取消该物业企业考核周期内评优评先资格。
永登县恒利嘉豪国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甘肃金海阳光物业有限公司。2025年7月,经永登县住建局核查,该物业企业存在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未及时将违规代收维修资金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银行专户。经永登县住建局现场约谈,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将该物业企业违规代收的22户、18.78万元维修资金全部交存至本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2025年9月,经本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对该物业企业予以清退。
七里河区天泰世纪嘉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为甘肃天泰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1月,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检查发现该开发企业存在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行为,未及时将违规代收维修资金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银行专户。经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现场核实缴费记录、约谈开发企业,将开发企业违规代收的119户、70.03万元维修资金全部交存至本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同时,指导开发企业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二维码,实现业主自主交存,保障维修资金专款专用。
上述案例,反映出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存在擅自利用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充水充电等专业服务、物业服务不到位、违规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问题,损害业主合法权益,影响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兰州市住建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发企业)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同时,设立公共收益专项账户并规范管理使用,积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指导业主规范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各县区、高新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大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认真核查处理群众诉求,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5/12/1/art_11369_15777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