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66号)和年度工作部署,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严格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通过江苏省造价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江苏鑫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鼎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6份造价咨询成果档案。抽查项目涵盖土建、安装、市政等专业,涉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与结算审计两类业务。检查专家由市住建局从行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共3名专家组成检查组。检查表明,大多数受检企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工程计价与计量执行不到位情况
1.部分企业存在未提供或提供的工程量计算书不完整、不准确;对于重大变更或停工损失,缺少必要的支撑材料。
2.部分项目存在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工程类别取定错误、人工费用计取不符合政策规定、材料价格未按约定信息价计取、下浮率执行不一致等问题。
3.个别项目报告中关于工期已作说明,但扣除金额与施工合同约定不一致。
4.个别项目未按约定扣除暂列金额。
(二)存在成果文件编制与签章不规范情况
1.个别项目结算报告中未对奖罚处理作必要说明。
2.部分项目报告扉页法定代表人未签章,结算审定单相关责任人未签章,结算审定单签章人员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3.个别项目存在招标时有推荐品牌但审核报告未予说明,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等情况。
(三)存在内部质量控制机制不严格情况
1.部分项目质量控制流程单时间有误,审定单与质量控制流程单存在时间逻辑错误。
2.个别项目三级复核意见不具体、流于形式。
3.个别项目存在累计核减金额与最终核减结果不一致。
(四)存在档案与合同管理不完善情况
1.部分项目缺少与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直接相关的计算底稿、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
2.个别项目存在咨询合同和签订日期缺失等程序性瑕疵。
3.个别项目专用条款中无质量及违约责任约定。
三、处理意见
在本次抽查中,3家公司编制的结算文件均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且以上问题已反馈至企业,各受检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所反映的共性问题与典型隐患,迅速整改,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行业自律。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以问题为镜鉴,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薄弱环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与规范意识,共同营造依法执业、质量为本的行业生态,推动全市造价咨询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二)严格计价标准,提升成果质量。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遵守现行工程造价管理政策、计价定额及标准规范,准确套用定额子目,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时准确应用价格信息,不得违反政策规定擅自扩大计费范围或改变计价规则。
(三)完善质控体系,规范执业行为。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咨询成果文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结论清晰。加强对执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杜绝签章不全、人员不符、计算底稿缺失等不规范行为。
(四)规范档案管理,确保过程可溯。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结算的全过程资料,特别是工程量计算书、会议纪要、价格确认单、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洽商记录等关键资料,确保项目全过程有据可查。
宿迁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宿迁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原文地址:http://zjj.suqian.gov.cn/szjj/tzgg/202512/d164054d66da495690cea6c1038e31b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