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近年来取得了显著进展,其路径清晰、步骤扎实,成效也逐渐显现。这套体系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遵循了从顶层设计、规则制定到平台搭建、场景应用再到联合奖惩的闭环逻辑。下面结合具体的管理办法、评分标准和政策导向,来拆解其关键步骤与成效。
第一步:构建“1+N”的法规制度框架,明确管理边界与对象
任何信用体系的基石都是完善的制度。安徽省以省级层面出台的《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为核心纲领。这个《办法》首先明确了信用管理的适用范围,即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管理对象覆盖了建设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各类企业,以及相关的注册执业人员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这确保了信用监管的无死角覆盖。
在此基础上,配套制定了如《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等具体操作规则,形成了“总办法+细分标准”的“1+N”制度体系,为后续所有工作提供了法律和规则依据。
第二步:确立信用信息“采集-认定-归集-公开”的全链条流程
制度建立后,关键是如何获取和處理信用数据。安徽省建立了标准化的信息处理流程:
1.信息分类与采集:信用信息被明确分为基本信用信息、优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优良信息主要来自企业获得的各级表彰奖励;不良信息则来源于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安全事故调查、日常监督检查及投诉举报等渠道。
2.分级认定与审核:实行属地化管理与省级统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初始采集和认定,市级进行监督指导,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则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制度并监督实施,同时完善省级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系统”)。以安庆市为例,其流程为企业申报或监管部门采集,经县区初审、市级相关部门复审并公示后,最终录入市级平台。
3.统一归集与公开:所有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安徽)”网站集中向社会公示,并提供查询服务。建筑市场的信用信息还会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这解决了以往信息“孤岛”问题,提高了市场透明度。
第三步:推行量化评分与差异化管理,让信用“可视化”
信用不能停留在定性描述,必须量化才能有效应用。安徽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推行了详细的信用评分体系。企业信用分由“基本信用分”和“项目信用分”构成。
基本信用分:由企业优良信用信息分和不良信用信息分构成,具体分值标准由各市制定。
项目信用分:取企业所有在建项目信用分的平均值。单个项目的信用分,则由“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检查系统”中的基础分值,加上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优良信用加分(每部分最高可加20分)共同决定。
这种评分机制使企业的信用状况转化为具体数字,成为其在市场中一目了然的“身份证”。监管部门则依据信用分数,对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信用好的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差的加大检查力度,实现了精准监管。
第四步: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落实联合激励与惩戒
建设信用体系的最终目的是用。安徽省正大力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核心是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在招标投标中:各市建立的信用信息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信用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招投标环节,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市场监管中:深入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应用,并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于严重失信者,如利用虚假材料骗取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罚、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等,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面临一系列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
在创新应用中:省里启动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推广市场化“信用+”场景,例如引导电商平台企业与信用平台实现商户信用信息互查互认,对商户实施差别化管理。
成效与展望
通过以上步骤,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初显: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挤压了“暗箱操作”空间;企业诚信意识增强,信用分数直接关系到市场准入和业务机会,倒逼企业重视自身信用建设;监管效能得到提升,基于信用的差别化监管释放了行政资源,聚焦于高风险主体。
展望未来,根据《安徽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到2030年底前,安徽力争实现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各市的全覆盖。这意味着安徽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将与更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深度融合,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将愈发关键。其探索的量化评分、数据共享、场景应用等经验,也为其他领域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