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含在校生)。
2.毕业时间应在2023年2月1日之后。
3.本人或家庭成员已享受《兰州市大学生留兰倍增计划房票补贴实施细则》中房票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二、补贴范围
1.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给予购房补贴。
2.所购房屋在我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含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1.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300元/㎡,单套住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消费券。总体安排500万元。在高坪地区(包括青白石片区、彭家坪片区、福源新城片区及九州片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含类住宅公寓),在享受购房补贴基础上,每套再发放消费券5000元。
注:仅在高坪地区购房的发放消费券,非高坪地区购房不发放消费券。
四、受理时限
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即停止受理,最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请资料
1.《支持大学生群体购房补贴预审表》。通过市住建局网站“政务服务”版块,分别点击链接“在线下载”—“支持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下载表格,电脑填写。
2.房屋认购协议。与购买房屋开发企业签订的认购协议,通过扫描或拍照转化成电子版。
3.定金付款票据。订立认购协议后支付定金的票据(开发企业开具的收据或POS机小票),通过扫描或拍照转化成电子版。
4.《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审批表》。通过市住建局网站“政务服务”版块,分别点击链接“在线下载”—“支持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下载表格,电脑填写后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5.申请人学历(学籍证明)。其中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键页(需包含合同备案号、买受人信息、房屋用途、面积、成交价格及签字页)。
7.《兰州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通过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申请人及家庭名下房屋(含配偶及子女)。
六、办理流程
1.预审。申请人认购商品房,支付定金后3日内,填写《支持大学生群体购房补贴预审表》,将预审表、房屋认购协议和定金付款票据扫描或拍摄成电子图片发送到电子邮箱lzsfdcjyzx@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大学生购房补贴预审+姓名+联系电话)。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提交的资料进行预审。
2.申请。申请人将《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审批表》、申请人学历(学籍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兰州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扫描或拍摄成电子图片,发送到电子邮箱lzsfdcjyzx@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大学生购房补贴+姓名+联系电话)。
3.审核。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购房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市住建局进行复审。审核完成后,市住建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消费券发放。对于符合高坪地区消费券发放条件的,由市住建局将购房人名单推送至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负责发放消费券。
七、高坪地区可购买商品房项目
1.九州片区项目:九洲城二期、天昱凤凰城、中集一英里、明旺佳苑、鹏悦首府、融耀子悦臺、天顺祥、德馨家苑、双信花园、永嘉山水居。
2.青白石片区项目:银河居住区、兰州碧桂园、恒大文旅城。
3.彭家坪片区项目:保利大都汇、华润未来城市。
4.福源新城片区项目:保利领秀山十二区、太和城、万科城山望。
本措施实施后,在高坪地区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购买时也可享受购房消费券。
八、其他规定
1.首套房认定。以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兰州市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为准(查询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兰州市主城四区无房的,所购房屋即认定为首套房。
2.发放排序。购房补贴按申请成功的时间顺序发放,具体以收到完整合规申请材料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网签备案合同撤销。申领购房补贴(消费券)成功后,原则上不予撤销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如因特殊原因撤销的,购房人需先将购房补贴和消费券原路径退回后,市住建局再按程序办理撤销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九、政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07385
兰州市商务局8850384
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4608757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受理电话咨询。
附件1购房补贴意向信息预审表.xlsx
附件2大学生群体留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