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路初中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省宿迁市
数据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2021-04-01
燕山路初中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5105001001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的燕山路初中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燕山路初中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工程地点:位于南至燕山路、西至黄浦江路、东至西楚大道、北至空地1.2 工程规模:规划用地约86亩,建筑面积约5.2万平米,办学规模初中12轨36班。1.3 设计周期:中标公告发布后7日历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审批合格后25天内提交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含审查合格的地勘报告),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5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主体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其它附属、配套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尽快完成,在主体审定后60天内完成。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设计方案经审批后付合同价款的10%,土建施工图设计成果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并交付给甲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以图纸审查确定面积为基数),配套专业施工图审查合格并交付给甲方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以实际图纸审查面积为基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审计完成后付清设计费尾款。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本项目为设计总承包,包括预选址范围内校园建设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学校功能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须满足学校后期使用需求,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地勘、方案设计、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外装等专业)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装配式三板拆分图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二星咨询、评审及设计,精装修设计及精装修二次机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校园文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系统设计、导视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综合配套和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化、道路、校园亮化、楼宇亮化、室外雨污管网、基坑支护设计、防雷设计、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室外运动场地及设施、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含临电)、暖、消防(含室内外)、弱电通信(含室内外)、技防安防(含室内外)、智慧化校园(含教育、教学信息化、控制系统等)、停车管理系统设计(包含车辆引导、标识标线)、报告厅舞台灯光等专项设计、变电站(配电房)设计(含高低压配电房专项设计、电源点至配电房设计等)、功能室专项设计、厨房及操作间专项设计等。2.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3.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4.申请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4.1.2具有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4.1.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 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4.6其他条件: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日 09:00至2021年4月9日 17:30至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提交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2日9:30;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8.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豫区项王路 地 址: 宿迁市宿豫区御田菜场三楼 联 系 人: 金庆军 联 系 人: 潘朱慧 电 话: 0527-80986411 电 话: 0527-88887790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223800 邮 编: 223800 E-mail: 3315718056@qq.com E-mail: 377499082@qq.com 2021年04月02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