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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卷桥河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江城大道至将军路段)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

数据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时间: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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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条件:宜昌市卷桥河湿地公园(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49号文件批准建设,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江城大道至将军路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131787平方米,其中绿化(草坪、色块)面积约83598.17平方米,园路约1500米,沥青路面约996米。2、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湿地公园内:江城大道至将军路段。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多样性保护修复(绿化)、湿地修复工程(园建)、生态滨水岸线建设工程(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2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6、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施工员和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和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安全员)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年任意季度或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所有人员2020年任意季度或连续3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具备人社部门签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6、投标人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滨水景观绿化或公园景观绿化工程或市政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未完成项目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项目以通过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7、投标人园林绿化类企业诚信分值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专项分值计为80分。)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八、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窗体顶端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8月12日。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联系人:杨剑联系电话:0717-6461256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联 系 人:徐晓玲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时 间: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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