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月明河县城段两侧河堤改建一期工程
河北省保定市
数据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0-09-16
蠡县月明河县城段两侧河堤改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月明河县城段两侧河堤改建一期工程已由蠡县发展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2020]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蠡县月明河县城段两侧河堤改建工程建设起点为平安路,沿月明河至育才路,道路全长3.95公里,两侧共7.9公里,道路路面宽度为4.5m,路基为5.5m,两侧各0.5m土路肩,道路结构层为5cm厚彩色沥青混凝土,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15cm厚12%石灰土,总厚度为38cm,道路两侧为花岗岩平缘石,并设置15cm宽白色标线,根据路口设置限高架,路灯为5.5米单臂路灯60WLED,每20米一座,单侧布置,共394座,河道两侧增设波形护栏。
2.2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起点为公园路,沿月明河至维明路;
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19日;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蠡县月明河县城段两侧河堤改建一期工程起点为公园路,沿月明河至维明路,一期工程道路分为东西两侧,以月明河为界,其中月明河东侧长2168.194米,月明河西侧长2146.673
米,两侧横断均为4.5米行车道,外侧为0.5 米土路肩,路灯安装在道路一侧土路肩上,两侧均安装在远离河道一侧,路灯一般间距 25
米,单侧布置,河东侧共 87座,河西侧共85 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16 09:00至2020-09-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portal/index)递交按规定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蠡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蠡县公园路161号
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栋18层
邮编:
0714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段公证
联系人:
张威
电话:
0312-6215099
电话:
0312-506157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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