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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省) 公示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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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118:00:01来源:南京云平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3-09原文链接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fzx/074008/074008001/074008001002/20230921/ae6f7951-be83-4478-99b6-de792a97491e.html编号:ALS210228-07SG1.招标条件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林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1]4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二期施工二标段2.2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农高区2.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2.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2.5结构类型:其他2.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2.7工程合同估算价:10777.00万元2.8招标内容: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2.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南京林业大学溧水校区科技创新港项目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00844.77㎡,其中地上部分94032.88㎡,地下部分6811.89㎡。本次招标食堂装饰工程建筑面积15325.22㎡,单体建筑工程幕墙最大面积8920㎡,最大幕墙高度24.7m,景观硬质铺装、沥青路及园林绿化面积69136.07㎡,其中绿化面积22370.4㎡,沥青路面积22409.34㎡,景观硬质铺装面积24356.33㎡。装饰装修工程造价:约2007.34万元。招标范围:包括二期室外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硬质铺装、沥青路、绿化景观、连廊、球场地面、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给排水、消防管网、室外强电管网、泛光照明、标识系统等)、二期室内外智能化、食堂室内装修工程(含二次消防)、食堂外立面装修工程(含幕墙安装)、燃气管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2.10工程规模:幕墙面积:8920m2;幕墙高度:24.7m;装饰工程面积:15325.22m2;园林绿化面积:22370.4m2;造价:420.36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4.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4.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1909:00:005.资格审查办法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仓库除外)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和评分企业业绩不可兼得。)6.评标方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2、采用暗标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nbsp&nbsp&nbsp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nbsp&nbsp&nbsp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nbsp&nbsp&nbsp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nbsp&nbsp&nbsp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报价评审偏差&nbsp&nbsp&nbsp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7、施工组织设计&nbsp&nbsp&nbsp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nbsp&nbsp&nbsp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nbsp&nbsp&nbsp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nbsp&nbsp&nbsp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nbsp&nbsp&nbsp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nbsp&nbsp&nbsp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nbsp&nbsp&nbsp施工组织设计11分。8、业绩分&nbsp&nbsp&nbsp业绩:1分。9、其他评分因素&nbsp&nbsp&nbsp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9月21日17时40分到2023年9月28日17时40分为止8.其他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8.5、资格审查必须原件扫描上传的其他资料:(1)项目经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3月-2023年0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3)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22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以上(1)-(3)条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8.6、投标人须确保该项目电力工程施工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8.7、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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