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重庆市
数据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2022-04-02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投资【2022】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为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洪崖洞-朝天门段滨江路,起于洪崖洞人行天桥,止于朝天门朝东路路口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渝中区洪崖洞-朝天门滨江路,道路总长约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工程和改造工程,总体需满足重庆市“双智”试点工作要求,具体包括智慧道路、智慧交通、智慧排水、智慧消火栓、共性支撑平台、综合展示平台等智慧城市建设内容,以及路灯改造、公交站台改造、景观品质提升、配套管线建设等。设备费占合同估算金额约61%。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3476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959万元
2.4 招标范围:总体需满足重庆市“双智”试点工作要求,具体包括项目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障。其中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阶段的所有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4.1 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组织设计联络会,后续服务(包括考虑规划项目对本项目的影响以及相应的配合、协调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4.2 设备与材料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 项目施工:包括道路、交通、排水、消火栓等智慧城市物联网设备安装和配套软件平台(具备BIM和CIM技术应用能力)建设、工程改造(含管线迁改)、交通组织转换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2.4.4 工程总承包管理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负责本工程达到正常使用状态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办理)等。协调配合招标人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成果审核、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R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R施工工期: 21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其他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中的业绩要求或多个合同组合能够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中的业绩要求。
①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
②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项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③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过1个市政或建筑工程项目BIM技术咨询的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满足第①项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满足第②项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由联合体其他成员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4-0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4-0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4-2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金昌路7号融创竣爵堡23栋4号
联系人:
欧老师
联系人:
王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63301961
联系电话:
023-86715490、8671529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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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2年04月02日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3467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404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58251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244461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初设说明.pdf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可研报告.pdf 两江四岸核心区物联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初设图纸.pdf [5000012021122400103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