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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八里堡等四个派出所办公楼及吉林街道派出所拆迁过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数据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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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八里堡等四个派出所办公楼及吉林街道派出所拆迁过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已准备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八里堡等四个派出所办公楼及吉林街道派出所拆迁过渡用房修缮改造工程; 2.2项目预算:178.7325万元,其中暂列金5.8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工期: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无亏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1人,须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7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项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09月 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中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外省企业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打印);(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8)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截图;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16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发包价(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评标办法 6.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招标人代码:112201000138275843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人:李春生 电话:15904406696   代理机构:长春中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91220103MA17F67X83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吾悦广场B座15楼  联 系 人:于海峰 联系电话:1862660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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