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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

数据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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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1588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001 预算金额:人民币873,6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73,600.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 1287-2016、《机动车号牌用烫印膜》GA/T1083-2013、《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GA666-2018、《辽宁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辽公交【2017】221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包含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制作提供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002 预算金额:人民币325,00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5,002.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 1287-2016、《机动车号牌用烫印膜》GA/T1083-2013、《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GA666-2018、《辽宁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辽公交【2017】221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包含小型汽车号牌)制作提供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003 预算金额:人民币101,398.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1,398.00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 1287-2016、《机动车号牌用烫印膜》GA/T1083-2013、《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GA666-2018、《辽宁省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辽公交【2017】221号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包含小型汽车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制作提供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审批备案的牌照制作定点单位审批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葫芦岛市新区海月路2号 联系方式:樊波(0429-3171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24096999                                                           2022年10月9日   function ResizeToScreen(id, pX, pY) { var 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id); obj.style.display = ""; obj.style.pixelLeft = pX; obj.style.pixelTop = pY; document.body.scrollTop = pY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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