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环城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
甘肃省兰州市
数据来源: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公示时间:2017-07-04
榆中县环城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环城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17】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招标人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南侧 2、工程规模:榆中县环城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由A区和B区两块,总建筑面积368573.11㎡,地上建筑面积280626.1㎡,地下建筑面积87947.01㎡。其中A区建筑面积219386.15㎡(地上建筑面积162960.64㎡,地下建筑面积56425.51㎡);B区建筑面积149186.96㎡(地上建筑面积117665.46㎡,地下建筑面积31521.5㎡)。 3、概算投资额:166008.32万元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开行贷款、自筹等多渠道 5、标段划分及估算投资额:五个标段 一标段:A区(1#、2#、5#、10#、14#、15#住宅楼、1#商业、4#商业、5#商业、6#商业楼及地下车库)。估算额15685.84万元,总建筑面积52800.36㎡,地上建筑面积46205.48㎡,地下建筑面积6594.88㎡。其中1#楼建筑面积4583.72㎡;2#楼建筑面积10182.52㎡;5#楼建筑面积4515.65㎡;10#楼建筑面积4515.65㎡;14#楼建筑面积4526.52㎡;15#楼建筑面积10518.97㎡;1#商业建筑面积1116.37㎡;4#商业建筑面积3348.26㎡;5#商业建筑面积3502.82㎡;6#商业建筑面积1116.37㎡;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873.51㎡。 二标段:A区(6#、7#、8#、11#、12#住宅楼、幼儿园、综合服务楼及地下车库)。估算额22917.34万元,总建筑面积65947.97㎡,地上建筑面积31543.14㎡,地下建筑面积34404.83㎡。其中6#楼建筑面积5132.9㎡;7#楼建筑面积6769.71㎡;8#楼建筑面积4929.62㎡;11#楼建筑面积5132.9㎡;12#楼建筑面积6769.71㎡;幼儿园建筑面积2368.66㎡;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2441.9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2402.55㎡。 三标段:A区(3#、4#、9#、13#、16#、17#住宅楼、2#商业、3#商业楼及地下车库)。估算额29692.84万元,总建筑面积100637.82㎡,地上建筑面积85212.02㎡,地下建筑面积15425.8㎡。其中3#楼建筑面积12361.63㎡;4#楼建筑面积20356.83㎡;9#楼建筑面积15841.61;13#楼建筑面积16210.17㎡;16#楼建筑面积12860.18㎡;17#楼建筑面积15338.08㎡;2#商业建筑面积1380㎡;3#商业建筑面积1083.3㎡;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206.02㎡。 四标段:B区(3#、4#、5#住宅楼、1#商业、2#商业、3#商业楼及地下车库)。估算额29753.22万元,总建筑面积97566.17㎡,地上建筑面积75598.56㎡,地下建筑面积21967.61㎡。其中3#楼建筑面积24785.33㎡;4#楼建筑面积23000.12㎡;5#楼建筑面积25333.38㎡;1#商业建筑面积2755.18㎡;2#商业建筑面积2862.94㎡;3#商业建筑面积3344.68㎡;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5484.54㎡。 五标段:B区(1#、2#、6#住宅楼、4#商业、幼儿园及地下车库)。估算额15747.5万元,总建筑面积51620.79㎡,地上建筑面积42066.9㎡,地下建筑面积9553.89㎡。其中1#楼建筑面积3731.26㎡;2#楼建筑面积13647.52㎡;6#楼建筑面积21614.89㎡;4#商业建筑面积856.68㎡;幼儿园建筑面积3517.91㎡;地下车库建筑面积8252.53㎡。 注:各申请人可以对五个标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最终每个标段的中标第一候选人为同一投标单位时,此投标单位只对项目造价金额高的标段中标。 6、计划工期:8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日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和甘建建(2016)46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7年4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二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和甘建建(2016)46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7年4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三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和甘建建(2016)46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4人、安全员4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7年4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四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和甘建建(2016)46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7年4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五标段):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6月至今)同类工程(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4、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和甘建建(2016)46号文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17年4月至6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近三年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6、申请人需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执行修订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17年 7 月 4 日至2017年 7 月 8 日 2、获取地点及方法:请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jy.cn/)进行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7年 7 月 10 日17时30分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7年 7 月 11 日到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时间:2017年 7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前 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 九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zggzyjy.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环城西路国土局8楼 联系人:韩龙学、安建军 联系电话:0931-522168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西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世纪广场B座26楼 联系人:吕静、魏丽莉 联系电话:0931-8470895转2619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委托兰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