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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屋面网架加固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数据来源:吉林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时间: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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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项目概况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屋面网架加固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2023-11-01098-1;项目名称: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屋面网架加固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624098.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24098.00元;采购需求:1.磋商范围: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屋面网架加固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项目地点:长春市十一高中;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3供应商拟派出的强制性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系列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备案,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要求人证相符,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且不能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后)。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有关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外省供应商入吉备案证明的材料复印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3、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4、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数字证书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无效。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8、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长春市十一高中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666号联系方式:张洪晶0431-876283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联系方式:刘鹤群0431-811242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鹤群电    话:0431-81124285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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