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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分包配合费收取依据建筑总分包配合费是指在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承包方为履行合同所需购买、租赁或委托加工的原材料、构配件、器具设备、工程技术询问、设计、监理等因分包必须配合完成才能达到建设工程规定技术要求的费用。建筑总分包配合费的收取依据是什么?建筑总分包配合费的收取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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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青山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酶免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数据来源:江西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时间:202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