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湖东小学智慧灯光采购及安装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2021]
安徽省
数据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公示时间:2021-01-28
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合肥市湖东小学智慧灯光采购及安装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SSHJ0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市湖东小学智慧灯光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答疑公告问1:LED 教室护眼灯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二条:★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8,R9≥90,R15≥97,其中显色指数:Ra≥98,不符合LED灯显色指数国际标准。事实依据:答:详见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 问 2:LED 黑板护眼灯……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中第二条:★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8,R9≥98,R15≥90,其中显色指数:Ra≥98,不符合LED灯显色指数国际标准。事实依据:请求:LED灯显色指数:Ra≥98改成国际标准Ra>90答:详见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问3:货物需求表“LED教室护眼灯”和“LED黑板护眼灯”的技术参数要求:★3.蓝光危害:蓝光危害等级认证结果为RG0(0类危险),或“无危险类”。其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分类指标测试结果数值并符合国家标准:(1)光化紫外、(2)近紫外、(3)视网膜热、(4)红外辐射。以上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其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分类指标测试结果数值并符合国家标准:(1)光化紫外、(2)近紫外、(3)视网膜热、(4)红外辐射”,不属于蓝光危害评估标准IEC/TR62778-2014《应用IEC62471评估光源和灯具的蓝光危害》的检测范围,属于GB/T20145-2006《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检测范围。可否将以上技术参数要求更改为:提供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含以下分类指标并且测试结果数值符合国家标准:(1)光化紫外、(2)近紫外、(3)视网膜热、(4)红外辐射。答:本次项目是按照合肥市教育局2019年5月发布的《合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对学校的灯具进行提升,提升更换后的灯具需符合国家标准。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问4:货物需求表“LED教室护眼灯” 和“LED黑板护眼灯”技术参数要求:★4.频闪要求: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频闪检测结果并没有“无频闪”之类的检测结果。依据国家标准GB/T 31831-2015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出具的频闪检测结果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可否将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更改为频闪检测结果为“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答:详见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问5、▲LED教室护眼灯★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8,R9≥90,R15≥97。5.灯具光效:≥110 lm/W,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教室的功率密度<9W/㎡(不含黑板灯)。▲LED黑板护眼灯★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8,R9≥98,R15≥90。5.灯具光效:≥110 lm/W,黑板面平均照度≥5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事实依据:1、《CQC 3155-2016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对灯具效能的限值是80LM/W,Ra≥90,R9>50,对于R15并未做出要求,且个别参与教室灯与黑板灯并不一致,指向特定的产品,招标文件中光效、显色指数与国家标准严重不符,国家其他相关标准也未强制要求需要达到以上招标要求数值,以上均为某企业自行拟定通过检测的数值,无相关标准和法律依据。2、如从追求良好的维持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出发,对维持平均照度、照度照度均匀度进行要求即可,而采购文件已经对维持平均照度、照度照度均匀度需要达到数据的条款要求,此要求并非国家标准规定数值,只是某企业自行拟定通过检测的数值,无相关标准和法律依据。限定以上技术参数指标并作为★条款,具有严重的倾向性,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储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简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要求:将以上条款修改为“▲LED教室护眼灯:★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0,R9≥50。5.灯具光效:≥80 lm/W,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教室的功率密度<9W/㎡(不含黑板灯)。▲LED黑板护眼灯:★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0,R9≥50。5.灯具光效:≥80 lm/W,黑板面平均照度≥5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答:详见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问6、▲LED教室护眼灯★4.频闪要求: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LED黑板护眼灯★4.频闪要求: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事实依据:为保证护眼效果,LED灯具针对频闪项目检测是合理且很有必要的。但是依据不同的检测标准,所得出的检测结论也会有所不同。如《IEEE Std 1789-2015》检测结论为无显著影响;《GB/T31831-2015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检测结论为无限制,其说法也稍有区别。 以上参数要求限制“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作为技术参数且作为★条款,具有严重倾向性、排他性,有为某一厂家量身定制,国家也无相关强制性标准或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产品检测结果必须要达到“无频闪”,请问以上参数要求的检测结果为“无频闪”是根据国家哪部标准来执行的,招标文件此要求严重限制了其他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储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简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请求:将以上参数修改为“频闪或闪烁项目检测结果为“无频闪”或“无显著影响”或“无限制”。答:详见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二)、变更公告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其他要求:本次湖东小学替换护眼灯48个班级,每个班级配套LED教室护眼灯9盏,黑板护眼灯3盏。本次替换数量与原灯光强电线路一致,本次投标报价中含旧灯具拆除,(拆除中造成墙面、线路等损坏自行修复)后期无签证变更。”现变更为“其他要求:本次湖东小学替换护眼灯48个班级,每个班级配套LED教室护眼灯9盏,黑板护眼灯3盏。本次替换数量与原灯光强电线路一致,本次投标报价中含旧灯具拆除,包含拆除旧灯具按业主要求成品保护,(拆除中造成墙面、线路等损坏自行修复),货物清单作为验收标准,后期无签证变更。”2、原招标文件“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开工令后1周内进场,6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现变更为“供货及安装期限:合同生效后接开工令后1周内进场,45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三)、延期公告1、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到“2020年01月26日17:00”,现延期到“2021年02月02日17:00”;2、原招标文件答疑时间截止到“2021年01月27日16:30”,现延期到“2021年02月03日16:30”; 3、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01月29日9:00”,现延期到“2021年02月05日14:40”;4、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检察院北一楼1楼1号开标室。附件:修改后货物需求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单位) 所属行业 备注 1 ▲ LED教室护眼灯 ★1.额定功率:≤40W。 ★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0,R9≥60。 ★3. 蓝光危害:蓝光危害等级认证结果为RG0(0类危险),或“无危险类”。其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分类指标测试结果数值并符合国家标准:(1)光化紫外、(2)近紫外、(3)视网膜热、(4)红外辐射。 ★4.频闪要求: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或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依照《CQC16-465199-2020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规则》、国家标准GB/T 31831-2015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和《GB7000.1.2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要求。 5.灯具光效:≥110 lm/W,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教室的功率密度<9W/㎡(不含黑板灯)。 6. 投标项目灯具6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7%的,8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6%的;10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5%。 ★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条款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432(套) 工业 2 ▲ LED黑板护眼灯 ★1.额定功率:≤40W。 ★2.色温:5000±200K,显色指数:Ra≥90,R9≥60。 ★3.蓝光危害:蓝光危害等级认证结果为RG0(0类危险),或“无危险类”。其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指标测试结果数值并符合国家标准:(1)光化紫外、(2)近紫外、(3)视网膜热、(4)红外辐射。 ★4.频闪要求:频闪检测结果为:‘无频闪或无危害或无显著影响’,依照《CQC16-465199-2020教室优质照明光环境认证规则》、国家标准GB/T 31831-2015 《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和《GB7000.1.2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要求。 5. 灯具光效:≥110 lm/W,黑板面平均照度≥500lx,光照均匀度≥0.8,眩光值≤16。 6. 投标项目灯具6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7%的,8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6%的;10000 小时光通维持率≥95%。7.色容差≤2.6,色容空间不一致性≤0.006。 ★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条款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带有CMA和CNAS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响应无效。 144(套)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湖东小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东至路与花亭湖交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 65123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产业园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检察院大楼北楼 联系方式:0551-65737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51-65737249附件信息:答疑、变更、延期公告答疑、变更、延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