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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南化塘镇中原突围玉皇山战斗遗址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 公示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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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c { border-right: 1px solid; border-bottom: 1px solid}.table-c td { border-left: 1px solid; border-top: 1px solid}body { background: url(http://www.hbbidcloud.cn:8080/TPBidder/jsgcztbmis2/images/hbpztbmark1.jpg) repeat;}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南化塘镇中原突围玉皇山战斗遗址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206SZ-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南化塘镇中原突围玉皇山战斗遗址建设(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郧阳区南化塘镇中原突围玉皇山战斗遗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郧发改审批[2021]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玉皇山村朱家院。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改造修缮中原突围玉皇山战斗遗址新建游客服务中心、观景平台、游步栈道;配套建设公厕、景观绿化、游客体验等附属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根据招标人对工程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2)施工: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全部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后缺陷修复工程等工作;(3)策划(其他工程及配套设备):对本项目指定各个分区进行文化创意策划和设计,围绕分区主题实现不同的全新创意表现形式和功能性。 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7-22合同估算价:2631.22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含文化展馆类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1项项目总造价金额不少于2500万元的文化展馆类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或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文化展馆类的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网站链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策划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郧阳区南化塘镇南化村6组 地址: 十堰市北京中路3号 邮编: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马云翔 联系人: 彭安兵 电话: 15271433768 电话: 0719-86898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6月23日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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