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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阿尔乡镇集中供暖二期项目总承包

辽宁省阜新市

数据来源: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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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c {border-right:1px solid;border-bottom:1px solid} .table-c td{border-left:1px solid;border-top:1px solid} 一、招标条件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阿尔乡镇集中供暖二期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备案。招标人为阜新市阿尔乡畜牧场水产养殖分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阿尔乡镇集中供暖二期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     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80平方米,修缮改造原有锅炉房,更换管径DN50的供暖立管648m,拆除、翻新电气管线、更换原有门窗、开关插座等配套基础设施,使其满足相关要求和国家现行规范,并新建供热管网3km(双程)、检查井15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2109000001001335001001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阿尔乡镇集中供暖二期项目总承包 彰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乡镇集中供暖工程—阿尔乡镇集中供暖二期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全部内容 2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4)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其它要求:1、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备下列(1)至(3)资格: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资格: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含)以上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3、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 (5)结算以第三方审计审定价格为准。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5)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加盖鲜章,一式一份。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4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新市阿尔乡畜牧场水产养殖分场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丽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 地址: 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64-5-4门 邮编: 邮编: 123000 联系人: 苑先生 联系人: 冯女士 电话: 13500481926 电话: 0418-5961111 传真: 传真: 0418-596111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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