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01202411060120202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2024-12-12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80,250,571.3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FJSGZHPG[JS]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南岸区学府大道、海峡路片区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标段)答疑及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岸区学府大道、海峡路片区2023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二标段)”有关答疑及补遗通知(二)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1、请问投标文件格式以软件导出的版本为准还是以招标文件后附的文件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附录部分“约定内容”可否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中“(六)其他资料”是否需要再增加自行承诺内容?
4、投标文件中“(四)近年财务状况表”是否提供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即可?
5、 盖章版PDF清单与QTFX导入的软件清单中的数据(如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量、限价、取费计算基数、项目特征、单位、单价等)不一致时,是否以电子版招标清单QTFX为准?
6、本工程招标是否设置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如设置,请明确具体金额。
回复:1、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文件后附的文件为准。
2、投标函附录部分“约定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3、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六)承诺”提供即可,是否提供其他承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投标盖章版PDF清单原则上需与电子版招标清单QTFX一致。若不一致,以投标盖章版PDF清单为准。
6、本项目招标不设置措施费总价最高限价,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各投标人的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问题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相应内容进行填写。
问题3:开的纸质投标保函为某某银行非重庆支行开具的银行保函,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保函的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内容。
问题4: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吗?
回复:详见问题2回复。
问题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的约定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
问题6: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质量要求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详见问题5回复。
问题7:根据市政资质承接范围:市政二级资质就可以承接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为什么招标文件要求市政一级资质?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内容。
问题8:投标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9:纸质投标保函由某某银行外省某某支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方式三,一、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2)具体要求........)的要求?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方式三内容。
问题10:投标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回复:此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11:20223年成立的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
回复:2023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问题12: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问题13: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监督管理:(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及有关规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市外企业承揽业务所在区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企业入渝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企业在本辖区承揽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而《重庆市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市外企业入渝信息动态监管规则》(渝建管〔2022〕12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 动态监管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六条 对于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给予1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对本市企业,屏蔽受检资质信息,不得申请受检资质的升级、不得以受检资质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且不得重组、合并、分立受检资质。对市外入渝企业,屏蔽入渝信息,企业可继续实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但不得在渝承揽新的工程业务,不得注销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与整改和在渝已承揽的工程业务无关的事项。”以及渝建管〔2024〕160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号(详见网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确“未入渝报送或者屏蔽入渝报送或者注销入渝报送的市外企业就是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有效期内情形之一”。再者,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部分(七)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明确约定投标人绝对不能存在“(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请问本项目会按照相关文件严格执行吗?会坚定对提供“虚假承诺”说“不”吗?尊敬的业主请问你们又认为哪些情况属于“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之情形”呢?
回复:本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以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问题14:为什么要设置2名业主代表?南岸区的前车之鉴还不够吗?
回复: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250571.36元(大写:捌仟零贰拾伍万零伍佰柒拾壹元叁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740115.2元(大写:壹佰柒拾肆万零壹佰壹拾伍元贰角)。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有调整,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如工程量清单限价QTF文件和PDF文件不一致的以QTF为准,详见随答疑及补遗发出的附件。
3、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修改如下:
修改前
本次补遗修改后(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4.1修改如下:
修改前
本次补遗修改后(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
4.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市政公用 专业 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注: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相矛盾的,以本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对应地方作相应调整。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