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建筑企业
人员信息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四库业绩
省厅业绩
公路业绩
水利业绩
信用信息
项目线索
经济&企业分析
全国经济综合分析
国民经济总体情况分析
固定投资情况分析
地方财政情况分析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析
发包单位专查
代理机构专查
设计单位专查
总包单位专查
施工单位专查
采购供应商专查
勘察单位专查
监理单位专查
项目线索查询
土地交易
拟建项目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施工许可
AI投标分析
重点项目
专项债项目
  •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zhaobiao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身份证邮封机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省西宁市

数据来源:中国邮政 公示时间:2023-05-22

原价¥
/月
立即开通
/年
立即开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身份证邮封机项目(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省分公司承担,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现委托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身份证邮封机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海凌星公招(货物)2023-040  招标内容:证卡自动封装机一台、卡式分拣机一台。能同时满足处理居民身份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护照、居住证、社保卡等证件的自动装封及分拣功能,且具有多本证件自动装同一个信封的功能。  标段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身份证邮封机项目(第二次) 标段一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参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非设备制造公司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及设备生产资质证明;设备制造公司提供生产资质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A级以上信用等级证书,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截图为20天之内)  3、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GB/T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办事指南栏。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5月23日0:00时至2023年5月2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系统网址:https://cg.11185.cn访问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每份5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上午09时3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组织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操作。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邮政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27293  地    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11766   邮    箱:qhlxglgs@163.com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2楼  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其他更新信息
  • 更多招标信息
  • 建筑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