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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biao

新洲区文昌大道停车场(停车楼)-施工项目

湖北省武汉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武汉市) 公示时间: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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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0-10-19 18:21:00原文链接地址 报建编号: 42011720201016001 报建名称: 新洲区文昌大道停车场(停车楼) 招标登记编号: 202010191551265363 招标项目名称: 新洲区文昌大道停车场(停车楼)-施工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新洲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谢文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刘丹 招标联系电话: 13886015763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漆佳伦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771052926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辛冲街曲背湖村 招标类别: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内容: 房屋建筑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总用地面积12035.64㎡,建筑面积26421.15㎡,拟建车位约842个,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1003.47 立项批准文号: 2019-420117-78-03-044142 计划工期(日历天): 36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评审制预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0-10-19 18:21 ~ 2020-10-24 18:21 投资总额(万元): 11003.47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20-11-02 15: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20-11-02 17:00 ~ 2020-11-03 17: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20-11-03 17:00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到现场签到及审查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一次性递交以下有效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完整复印件一份(需装订成不可拆卸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一份现场核验以下资料(以送达截止时间前为准,证件的原件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的内容需清晰可辨并与原件内容一致须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若不能按要求提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程序)。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正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和拟派项目经理近5年(2015年9月-2020年9月)至少成功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2万㎡以上且工程造价1亿元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项目中标公示网页整体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单,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单为准);6、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7、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承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8、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被限制投标资格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依法被限制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及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整体截图);9、外省入鄂企业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在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官方网站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限制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三、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2日15:00时前(2020年11月2日14:00时整开始接受,15:00时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预审文件恕不接受)将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送达武汉市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进行原件及复印件的审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资料不全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后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在武汉市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进行投标资格申请文件评审。 五、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无条件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当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申请人大于12家时,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择优选择和确定12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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