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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经济开发区一期拓展区块市政工程(施工)

福建省南平市

数据来源:南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示时间:201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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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经济开发区一期拓展区块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延第028号)已由政发改[2012]20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贷款,招标人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政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3072万元(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付清工程款);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经济开发区一期拓展区块市政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咨询单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雅克设计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无 ; 监理单位: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经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年检合格有效);且在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 月 13 日 8时 30 分起至2016 年1 月 17 日23时 50 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如需购买图纸,请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马站兴达路2号)处购买,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 5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7 幢 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授权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按上述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滨江路337号三联大厦十四层,邮编: 353000 ; 电 话:18965379799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水东兴达路2号,邮编: 353000 电 话:0599-8723168 传真: 0599-8723668 联系人: 吴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 号:4091583881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已缴交费用的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打开招标公告的最后一行即可点击投标报名,事先准备好网银,系统提示打印的投标报名单即等于购买标书时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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