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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施工

江苏省连云港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省) 公示时间: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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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2-06-24 00:00:00 来源: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06 原文链接 http://spzx.lyg.gov.cn/lygweb/?infoguid=10ad12dd-7cf0-457c-807b-26a6e25bb698&categoryNum=建设工程工程类招标公告  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赣行审备【2022】1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 工程西起204国道,东至赣榆高级中学;2.1.2 建设规模: 河道两侧各占地 30米宽,总长约1000米,总占地面积为约90亩;2.1.3 招标控制价: 25251820.89元;    2.1.4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6日2.1.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养护期(一级养护)2年;2.2 招标范围: 赣榆区沙汪河(204国道-赣中)河道沿线综合整治生态绿廊工程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建、铺装、景观、绿化及配套水电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或园林绿化职称评审表(表中通过评审的专业为园林绿化专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 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及安全员。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类似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含)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含)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链接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4)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管函【2021】202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执行:对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9日;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逾期网上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6)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7)相关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含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证明、电子保函);(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建议第(1)-(5)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第(6)-(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7. 评标办法7.1 评标入围7.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7.1.2 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评标入围方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注: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7.2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工程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1、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会议号,请投标人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如投标人未在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Δ值取值范围(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2、B值抽取方法(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说明: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本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其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2689783.24元。2)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同时发布。9.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连云港驰海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滕工电话:0518-871810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凌州西路12号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70513398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0投标人”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4.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和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密码锁激活: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朱工 张工 何工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周梦雪 魏飞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4000251010 1232070035504563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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