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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北省沧州市

数据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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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28424001G02 招标内容: 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泊审批202030663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泊发改审批【2020】4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泊头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泊头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泊头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大运河文化带泊头段堤顶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大运河泊头段沿岸两侧河堤总长约52.027公里, 其中已硬化沥青路面11.769公里,已硬化水泥路2.084公里,未硬化乡村路段38.174公里(含土路和砖路)。拟建路面宽5米,本次工程新建路段长约40.681公里,路面结构为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5厘米细粒式混凝土+1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石灰土;罩面段7.3296公里,路面结构为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5厘米细粒式混凝土罩面+原旧路结构,其余4.0154公里旧路利用。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泊头市王武镇、泊镇、文庙镇三个乡镇和城区鼓楼、河东、解放三个街办处。标段划分:该工程施工划分4个标段,其中路面3毫米陶粒式彩色微表处理不在本次招标中,各标段所包含的工程招标范围如下: (1)第一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1)泊头阜城南皮界至裕华路桥两侧堤顶路段,桩号为东堤K0+000-K6+440长6.44公里,西堤K0+000-K10+100长10.1公里。 (2)第二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2)西堤北环路桥至大薛窝村南堤顶路段,桩号为西堤K12+000-K23+000长11公里。 (3)第三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3)西堤大薛窝村南至大周路堤顶路段,桩号为西堤K23+000-K33+700长10.7公里。 (4)第四标段:(招标编号HBSCZB2020-028-04)西堤大周路至泊头沧县界堤顶路段和东堤北环路桥至泊头南皮界堤顶路段,桩号为东堤K8+270-K14+367长6.097公里,西堤K33+700-K37+660长3.96公里。 2.3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2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5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泊头市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业绩要求:要求投标单位提供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1份,要求为(2015年1月1日至今)独立成功的完成过的公路工程任务,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 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参加本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开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1-07 08:30至2021-01-13 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招标投标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泊头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泊头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与新石北路交叉口旺角国际2113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国增 联系人: 张军召 电话: 0317-8197605 电话: 0311-8963153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关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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