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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海等地专家学者赴巴楚县学习交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数据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公示时间:2024-05-10

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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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海等地专家学者赴巴楚县学习交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CS) 2024-12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海等地专家学者赴巴楚县学习交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楚县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海等地专家学者赴巴楚县学习交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结合巴楚县的实际需求,邀请上海建设规划、旅游、宣传、教育、医疗、企业经营管理、社区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分15个批次赴巴楚学习交流,分15个批次赴巴楚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每批5-7名项目费用主要用于专家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讲课费、资料费、场地费、参加培训人员的餐费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6月20日-2023年11月(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之日起自行将本单位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营业执照,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cxcgzx@163.com),本中心将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发送相关材料或存在其他情况,请及时联系本中心办理相关事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9985720880 收据模版 今收到巴楚县行政服务中心 交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大写) 收款单位(公章) ¥—————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共巴楚县委员会组织部地 址:巴楚县世纪大道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3楼联系方式:0998-6212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公司5楼联系方式:0998-57208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电 话:0998-5720880附件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pdf16.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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