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建筑企业
人员信息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四库业绩
省厅业绩
公路业绩
水利业绩
信用信息
项目线索
经济&企业分析
全国经济综合分析
国民经济总体情况分析
固定投资情况分析
地方财政情况分析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析
发包单位专查
代理机构专查
设计单位专查
总包单位专查
施工单位专查
采购供应商专查
勘察单位专查
监理单位专查
项目线索查询
土地交易
拟建项目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施工许可
AI投标分析
重点项目
专项债项目
  • 产品
    动态
  • 联系
    客服
  • 在线
    咨询
  • 服务
    热线
  • 微信
    公众号
zhaobiao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机房搬迁及网络优化改造等集成服务工程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2025-03-06

原价¥
/月
立即开通
/年
立即开通
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机房搬迁及网络优化改造等集成服务工程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LBBFA20250303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机房作为数据交换、存储和处理的核心枢纽,其稳定运行对于各项业务至关重要。长春电信通信机房多为租赁性质,机房稳定性被业主控制程度较大,近年频繁出现突发搬迁要求;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推动,长春电信已经逐步开始对市区和县域、乡镇进行小区宽带千兆升级改造。为保证2025年突发通信机房整体搬迁业务割接和小区OLT千兆升级导致的网络设备优化等割接的顺利进行,以及满足其他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涉及数据调整割接服务的需求。 上述网络割接的需求,可能通过集成软调服务和设备线路硬件施工配合完成。本项目内容提及的集成(以下称为集成服务),只是针对专业网络及业务割接的集成软调服务,不涉及局房动力配套及管道光缆和设备建设内容。计划通过本次采购,筛选优质供应商,完成对机房整体搬迁业务割接、小区OLT千兆升级导致的网络设备优化等割接、其他电信现役各专业各层级网络及设备数据软调割接的系统集成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集成服务,机房整体搬迁业务割接、其他电信现役各专业各层级网络及设备数据软调割接、小区OLT千兆升级导致的网络设备优化等割接等集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机房整体搬迁业务割接、其他电信现役各专业各层级网络及设备数据软调割接集成服务费人民币42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小区OLT千兆升级导致的网络设备优化等割接集成服务费人民币18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履约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为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5年机房搬迁及网络优化改造等集成服务工程采购项目 集成服务 / / 长春市区及外县 履约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机房整体搬迁业务割接、其他电信现役各专业各层级网络及设备数据软调割接集成服务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94%,小区OLT千兆升级导致的网络设备优化等割接集成服务费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75%。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 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扫描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6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9名集成服务人员,须具备系统集成类专业的中级及以上的资格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完整的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12个月内的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取。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提供6台通过正常年检的应急车辆,满足日常割接的集成、应急要求。 注:①如为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应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和车辆正面照片(非行驶证内车辆照片);②如为租赁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车辆正面照片(非行驶证内车辆照片),且租赁合同租赁方(乙方)应为供应商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计取。     2.1.8询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7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3月11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130000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丁女士 联 系 人: 张秋颖 电    话: 0431-85081785 电    话: 186449309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2391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其他更新信息
  • 更多招标信息
  • 建筑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