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 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十标段)
辽宁省盘锦市
数据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公示时间:2020-01-17
[施工][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 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十标段)
【发稿时间 :2020-01-1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我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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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 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十标段)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发改备发【2018】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 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十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盘锦市及周边地域的油田家属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4925001001
辽河油田 “三供一业” 关于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十标段)
土建、给排水、电气、采暖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90
4.工期要求:2020年02月20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③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或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本项目十九、二十标段施工不兼投;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2.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0年02月13日 09:0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1月22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42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2月11日 15:00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编:
115000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人:
王志宇、赵乙繁
电话:
0427-2900161
电话:
0417-335508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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