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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省保定市

数据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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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名称: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雄改发(前期)【2020】12号、雄改发(前期)【2020】14号、雄改发(前期)【2020】15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地区: 保定市-容城县 --> <!-- 招标内容: --> 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市政次干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2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排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4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启动区给水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改发(前期)【202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起点位于史家胡同小学西侧、北京四中东侧,北起EA1路,南至EA2路,红线宽28米,全长约2.3公里。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沿路敷设DN100-DN300配水管线,长约3.0公里;DN600-DN1200雨水管线,长约2.4公里;DN300-DN400污水管线,长约2.9公里;DN100再生水管线,长约2.4公里.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智慧道路工程等)及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4492.48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1420.82万元。其中: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工程总投资约11706.0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9265.21万元;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总投资约2786.4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2155.61万元。本项目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之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计划交工日期为2020年12月底,缺陷责任期: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2招标范围:史家胡同小学西侧道路、给排水工程包含道路工程(含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监控工程、照明工程、智慧道路工程等)及给排水工程(含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等全部工程所涉及的勘察、测绘、物探、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设计阶段BIM(含CIM)建设及应用)及施工(其中监控工程、照明工程及智慧道路工程只包含预埋预留部分)、缺陷修复及施工阶段BIM(含CIM)建设及应用等。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单位。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具备①设计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承担1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含市政道路工程和给排水工程且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业绩。②施工业绩:投标人近五年内(以竣工/完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倒算5年)独立完成1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含市政道路工程和给排水工程且合同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的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能提供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成立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均为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   3.1.5信誉要求:有以下①~⑨)其中一条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近3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⑤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⑥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⑦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⑧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⑨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⑩上述第⑤、⑥、⑦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1.6其他要求: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3.1款基本资格条件和3.2款(6)、(7)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与实施;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及业绩;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评审依据;③勘察和设计工作必须由同一家单位承担;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9至2020-04-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②“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③《投标人联系信息表》(附件1)签字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④《投标人开票信息表》(附件2)盖章件(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指定邮箱),以便开具发票;(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招标文件下载处可下载附件1、附件2)⑤以汇款方式(须对公账户转账)邮件购买,请将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发至指定邮箱,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2040STCX0466。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购买标书)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指定邮箱为anle@sstc20.com。投标人按前款报名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www.xaprtc.com)要求,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如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并从网上完成报名登记,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报名、使用操作咨询电话:0312-5671238)。注:对于能够准确判断潜在投标人存在“专项资格要求”-“信誉要求”中拒绝投标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自行做好投标各项保障工作。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5-09 09:30,地点为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层开标室(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西南侧大楼一层,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容城县容美路2号 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编: / 邮编: 100080 联系人: 侯博文、黄更 联系人: 安乐、李想、赵悦、封勋 电话: 0312-6098020、0312-6098028 电话: 010-62688254(购买标书)19933381996 传真: / 传真: 010-626882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ixiang6@sstc20.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 / 账号: 9576032800000067 【关闭】【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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