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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数据来源:新疆政府采购网 公示时间:2024-06-18

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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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td {border:1px solid #DDD;padding: 5px 10px;}    项目概况                                                        精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NTP-2024001     项目名称:精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精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5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微生物鉴定及药敏测试系统、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恒温培养箱、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2.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3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6.具有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精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 址:精河县联系方式:0909-53207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芝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城镇伊犁路21号体育设施管理中心106室联系方式:1580909288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丽燕电 话:15809092886附件信息:精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pdf85.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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